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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满小说网 > 炮灰男配罢工了[快穿]_杨柳垂堤【完结】 > 第3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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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页

 

整个安远侯府的人都说,安远侯世子自小聪慧,少有才名,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谁知道,全都是这些下人们捧高踩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如果萧元青不是安远侯世子,而是和他们一样的庶出子,安远侯府的下人们肯定不会睁眼说瞎话,把他给吹捧到天上。

萧锦荣越想越不服气,不管是嫡出还是庶出,同样都是安远侯的儿子,谁规定了嫡子就一定比庶子更高贵?

世子之位,有能者居之。

萧锦荣自认除了出身和相貌之外,其他方方面面都不比萧元青更差,凭什么萧元青就能继承整个安远侯府,而他们这些庶子成年后,却只能分到很少一部分家产,离开安远侯府,自谋生路。

这不公平。

萧锦荣不服气的同时,也开始变得斗志昂扬,更加坚定了要抢夺世子之位,继承整个安远侯府的念头。

架空古代(07、08)

“这么好的一篇文章,到了你眼里,就只是尚可?”

安远侯不解,但也没怀疑自己的嫡子心胸狭窄,小肚鸡肠,因为自己身体差,不能读书,就嫉妒庶出弟弟才学出众什么的,只是单纯地觉得好奇。

“古人云,字如其人,锦荣这字俊秀有余,刚劲不足,透着一股子畏畏缩缩的小家子气,我不喜欢。”

这可不是元青吹毛求疵,而是萧锦荣的字确实上不得台面,虽不至于说是一□□爬字,但也只能算是勉强工整,不能细看,看多了,只会觉得这些字一个比一个辣眼睛,根本就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名士们的审美。

其实也能理解,萧锦荣毕竟生活在后世,习惯了用圆珠笔或者钢笔书写,甚至到了后来,居家办公和网上办公流行,除了签名之外,真正用到手写的机会少之又少。

提笔忘字,或者是写错字别字,都是正常情况。

更何况,后世改革了文字,习惯了简体字,再来学繁体字,虽然阅读不会有什么障碍,但是书写就不一样了。

为了不闹笑话,萧锦荣花了很长时间刻苦读书,学习这个时代的文字,并且强迫自己尽快适应和习惯这个时代的书写方式。

在此之前,萧锦荣都是用铅笔、钢笔和圆珠笔,从来就没有写过毛笔字,光是一个握笔,就练了很久,才慢慢习惯。

不像这个时代的王孙公子们,从启蒙就开始学习君子六艺,四书五经什么的,耳濡目染,再加上十几二十年的练习,就算不能成为名传后世的大书法家,也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萧锦荣自认已经很努力了,虽然比不上什么书法名家,但自己的字好歹也算工整,横平竖直的,看久了还感觉有点可爱,怎么就透着一股子畏畏缩缩的小家子气了。

萧锦荣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理所当然那地认为,自己的这位嫡兄肯定是故意的,就是见不得别人好,这才故意说这些尖酸刻薄的话,想要打击自己。

自己可千万不能上当。

【攻略系统,这个病秧子真的好讨厌啊!一来就在我的便宜爹面前故意说我的坏话,自己才疏学浅,挑不出我写的文章的毛病,就拿字迹来说事,也不知道他一个从小药不离口的药罐子,书都没读几天,又能写一手多漂亮的字。】

【宿主,咱们不气!你都知道这就是一个活不长的病秧子了,理他干什么?】

【说的也是,谁知道这个病秧子什么时候就死翘翘了,让他说两句就说吧,反正我也不会少块肉。】

听着萧锦荣和攻略系统疯狂吐槽自己,元青差点儿就没忍住笑出声来。

还别说,他和萧锦荣这个领了单程票的穿越者不一样,他还真能写一手好字。

“父亲也别觉得我要求严苛,看看经武和浩初,俩人年纪虽小,写出来的字却有模有样,自有一番风骨,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安远侯府的孩子。”

萧经武和萧浩初,就是元青的另外两个庶出弟弟。

大的,也就十岁左右,小的才五六岁,不久前,才开始启蒙。

元青夸两个庶出弟弟写的字自有一番风骨,一看就知道是安远侯府的孩子,是在说这两个孩子写的字,颇有安远侯的风范。

安远侯执掌禁军,是个不折不扣的武人,写的字大开大合,锋芒毕露,怎么看都和“娟秀”两个字沾不上边。

“哈哈哈~像我!”

安远侯特别高兴,一边爽朗大笑,一边看向了两个年纪尚小的庶子。

之前,萧锦荣为了表现自己的优秀,故意秀存在感,拿两个庶出弟弟当垫脚石和衬托自己优秀的背景板,成功吸引了安远侯的注意力。

被元青这么一提,安远侯才关注到两个小儿子。

看着两人发亮的双眼,充满孺慕的眼神,安远侯心头一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两个小儿子的脑袋。

“听到了吗?你大哥平时可是很少夸人的,今天却毫不吝惜地夸了你们俩兄弟,以后,你们俩可要继续用功读书,切不可贪玩,荒废了学业。”

“是。”

两个小家伙一口同声,不经意间,也和元青这个嫡兄亲近了多许。

小孩子们只是单纯,又不是傻。

萧锦荣这个二哥虽然和他们一样,都是庶出,对他们俩却是带着明显的轻视和敌意,不像嫡兄,虽然出身比他们好,但却是谦谦君子,让人忍不住心生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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