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记写了坦白
近能够逛街的店家晃晃。
「我发现你的物欲还满弱的。」跟着我走过好几间店家,我只是很快速地在整家店内瀏览过一遍,就很果决地往下一家前进,宗毓不禁摇头叹息。
「不好吗?」我在一间布娃娃店外停了几秒,决定略过。
「这样要讨好你会很难啊。」他的结语不知从何而来。
「为什么要担心能不能讨好我?」我有些困惑,物欲跟讨好我有什么关係?
他一副跟我有代沟的表情。如果他是指我逛街速度太快,那是因为我的眼光跟一般人不太雷同,通常稀奇古怪点或有设计感的东西才能吸引我的目光。
「如果送你东西会很难挑吧,生日啊之类的。」他举个例子,让我有些懂了。
「不,这个完全不用担心。」我转过身,面对他,「只要一张写得很满的卡片,最好还画些图,充满心意,我就会很感动了。」
送什么根本就不重要,若只是为了送礼而送礼那更是不必要,我在乎的是对方有没有用心;假设今天是我的生日,对方只用很普通的信纸摺成便条的形状充当卡片送给我,但他却为了信的内容苦思好几个小时,那肯定会是最好的礼物。
宗毓的笑容很柔和,微微勾起的嘴角旁边连着酒窝,赏心悦目得令人窒息。
「我忽然觉得你很帅。」发自内心的讚美。
这句话让宗毓自负心显露,哇哈哈地笑道:「当然,我说我是第二,没有人敢说他第一。」他相当顺便地褒扬我:「你也不错啊,大正妹。」
我瞇起眼,「我忽然觉得你也很臭屁,你说你是第二,没有人敢说他第一。」
他开始捲袖子,我落荒而逃。
「钟小灵!」他咬牙切齿地大吼大叫。
跑过几间店后,我在一阵音乐声中停下脚步,宗毓从后头追上,亦往我注视的方向看去。那是一家规模不小的乐器行,外头摆了一架电子琴,有个人坐在电子琴上头演奏,眾多人围观着。
他弹的是流行歌曲,我依稀认得那个旋律。
「你喜欢听?」宗毓拉着我上前围观。
「嗯,琴的音色可以让心情很平静。」我道,忽然忆起宗毓也会弹钢琴。
我也从小就学钢琴,虽然接受指导但从不检定,它一直是我间暇时后的消遣;钢琴课一直上到国三,因为要考基测的关係才停止,到现在高二,我不弹钢琴已经好一段时间了。
在一阵掌声中,弹奏的少年离了席,牵起身边的女孩,两人脸上漾着幸福的笑。是情侣吧?我在心中断定。
人群散了,我看着电子琴,不知不觉地走上前去坐上琴椅。
「爱玩。」宗毓走到我身边,话里带笑地说道。
他以为我只是想来按琴键?瞥了他一眼,我耸耸肩,将手指摆上黑白双色琴键。平静温柔的音符自手指缝线中流泻而出,如同自夜空中洒落于地的银华,予人雅致空灵的感受,那是首会让人无限沉醉的乐曲。
「贝多芬的《月光》?」宗毓十分讶异,他并不知道我会弹琴;学了快八年有吧,许久没弹了指尖的触感有些生疏,但《月光》是我最喜欢的奏鸣曲,我曾一练再练,因此是我熟到不能再熟的曲子。
听到嘈杂的人声,我吓了一跳,止住音乐。忘了不光是流行音乐才会有人围观的,我跳了起来站到一边,有些羞赧地低着头。
「喂,你想听什么?」宗毓突然推我。
「啊?」我愣愣地问,看着他走向电子琴,然后转过头来望着我。
宗、宗毓要弹琴?要弹给我听?
「快啊,点播。」他用唇语催促我,自信的神色让我兴起想整他的念头。
「垃圾车。」我说,他随即一愣。「快啊!看你要弹哪一首,二选一耶看对你多好,《给爱丽丝》跟《少女的祈祷》都不错呀!」
围观的群眾笑了起来,甚至有人吹口哨鼓吹他弹。
宗毓挑了挑眉毛,很配合地转过身去弹琴,本以为他真的会弹我选定给他的两首曲子,但他没有。传入我耳中的是一首流行歌曲的背景音乐,然而稍嫌慢了一点……悠扬的乐音扣人心弦,我回想起在音乐课时老师曾讲解过这首乐曲的来歷──音乐家的妻子在结婚前夕送了他一首诗,之后,音乐家便将这首诗加以谱曲,回赠给深爱的妻子。
那是英国作曲家艾尔加的作品:《爱的礼讚》。
简单地弹奏了一小段,宗毓做了结束,偏过头来对我笑。人群为他喝采,但我只是红着脸呆立,脑中仍回盪着《爱的礼讚》的旋律。
「走囉。」宗毓拍拍我的头,相当自然地牵起我的手。
走在依然灯火通明的街道,我细细地在脑中回想故事之后的情节。
精灵被送回洞穴之后,发现暴龙竟还在里头等她,看见她时眼睛一亮,原本颓靡的身躯突然间又活了过来,散发光芒般充满活力。
「你一直在这里等我吗?」精灵吃惊地问道。
暴龙只是对她笑,什么话都没有说。但精灵的心中早已盈满感动。
「宗毓!」我停下脚步,抽回手叫住他。
宗毓睁大眼睛回头,似乎很疑惑我为何要这么大声叫他。
心脏好像快跳出嘴巴外,我怕不大声我就说不出来了!
「不要再当我的朋友了!」我从袋子里拿出笔记本,塞到他怀里大叫。
「请你别再等我了!」在故事的最后,精灵也对暴龙大声喊着。
他握着我按在笔记本上的双手,相当不能理解地反问:「你……说什么?」
这时候才装傻,他平常不是自詡聪明吗?不对,他本来就很聪明呀!
我闭着眼睛,深呼吸了一口气,「我、说,别再当我的朋友了!请你当、当……」
后继无力,我狼狈地蹲在地上抱着头哀怨。我是女生啊,女生比较胆小是应该的,可是加油,不能就这么算了,算了以后就讲不出来了!
我猛地抬头,正好望进宗毓那对棕色的眸中,他跟着我蹲在地上,怀中抱着我强塞给他的笔记本,眼里充斥着认真的情绪,但嘴边却掛着一抹似笑非笑,让我猜不到他的心思。
「当什么?」他开口问道,双眼定定地盯着我。
「……当我的男朋友。」我很迅速、很俐落、却也很低分贝地说罢。
「一起走吧,我们一起离开这个山洞。」精灵欣喜地哭泣,她不在乎了,不在乎暴龙会喜欢她多久,她只想好好珍惜他们还拥有的当下,好好地跟他在一起。
我也不在乎了,不在乎宗毓究竟会喜欢我多久,至少现在的他用尽心思来喜欢我,所以我不想再让他等待了,没去尝试,怎会知道不可能长久?
「你、你说什么?我好像听见了,又好像没听见。」宗毓勾着我的肩膀,用力地摇了两下,难不成他以为我神智不清才跟他表白?
「请你当我的男朋友。」我看着他,坚持不到几秒,马上把头埋进膝盖里,「好话不说第三遍!」
沉默了一阵子,宗毓都没有说话,我很缓慢地抬起头,想知道他的反应如何……结果只看到一个人半蹲在我前方傻笑,眼神呆滞的那种傻笑。
「宗毓?宗毓!」我摇他,摇到他都快重心不稳摔跤。
「好。」忽然有人出声。
「啊?」我停下正在进行的动作,让两人的眼睛得以相对。
「我说,好!」宗毓笑着,一手将我拉了过去,像那次在顶楼一样。
两个人的脸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