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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拾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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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

王逍遥关掉电视,隔着窗户往下看,单元楼之间还站着两名武警和叁名保安。

门控监视器早就坏了,门上没有猫眼,她进厨房拎把菜刀,一手别在身后拉开了门:“谁?”

原来是物业的人。

物业水电都是线上流程,王逍遥八百辈子跟真人打不着两回交道,只觉得打头的那个抱纸箱子的中年女人面善,后边跟着的小年轻就完全不认识了。

“王逍遥是吧?”

王逍遥点点头,中年女人说:“来,箱子里拿个报警器——随便拿,都一样的。上头有个红的按钮,要是出了什么异常情况立刻摁报警器,保卫处跟公安局都能收到。”

王逍遥把拿菜刀的手别在身后:“咱们现在情况这么严重啊?”

中年女人半皱起眉头来:“可吓人呢!虽说出事儿的地方离咱们市都挺远,可谁都说不准——那嫌疑犯不还没逮着呢吗。这是紧急通知,不然咱们也不大半夜的来……”说完估计又觉得忒不乐观,又说:“不过甭害怕,咱们武警在下头守着呢!咱们国家跟外国不一样,政府一重视起这个问题来,咱们人民群众就放心吧!”

王逍遥点头说是。

“不打扰了姑娘,有情况联系啊!”

“没事儿,没事儿,您几位工作辛苦。”

等人走了关了门,逍遥才慢慢呼出一口气,虚惊一场。

倒是还没听说有停工停学的消息,搞这么大阵仗,估计主要起到威慑作用。她又皱皱眉头,决定不再多想,冲完热水澡就关灯躺在床上。

过了一会儿,她在黑暗中坐起身,脸上映着手机荧光,手指在通讯录里翻来翻去,翻到一个号码,却迟迟没摁下去。过了好久,她才拨通那个号码,电话那头几乎是立即接起来了。

“姐?”是个正处于变音期男孩的声音,粗噶而怪异,一时听不出什么情绪。

王逍遥很久没说方言了,乍一说话舌头都有点僵:“又玩手机,这黑子夜里还兴个打游戏,眼球早早坏掉去。”

“”弟弟那头一时没说话,过了几秒才硬冰冰地呛回来:“坏掉死掉又与你莫干系。”

“叔呢?”

“睡了。”

“看新闻莫?有砍头的杀人犯满世界蹿,杀到国内来了,你跟叔小心些个,莫摸黑个人走夜路听明白不?”

“切。”

“切莫切?莫不当回事,新闻都播了,谨慎多些个。”

“死咯不正合你意。”

电话两端一时静默。

“莫乱跑,早点歇。”

那头没声,沉默几秒之后挂断了电话。

王逍遥抓抓头发——前两天心血来潮又染成了孔雀蓝,耳根挑染成浅粉,好看,前卫,就是折腾头发。看着光鲜亮丽,摸起来跟干草一样发涩。

她爬起来踱到阳台,叼着烟咔哒一声打亮火机。

顿了两叁秒,微微颤动的火苗舔上细长烟支末端。

总觉得,不大对头。

她皱皱眉,无意识摸了摸左肩,取下来的那枚针现在封在塑胶袋里,现在一个人出门不太安全,她打算明天再去公安局报警。

至于针上有没有毒,王逍遥并不在意。有就有吧,人各有命,反正。

这么想着又吐出一口烟,屋里没开灯,她看着窗外景色出了会儿神,又回床睡了。

“这个周末没空呀。”李思诚拿着手机,嘴角不自觉地弯上去:“霈霈姐不在家,张叔叔也不在家,我得看家。”

王研晨在那头极不情愿地“啊”一声:“我还说去找你呢。”

李思诚想了想:“下周我去找你吧。”

王研晨“切”了一声:“这边有什么好玩的,连大商场都没有——诶,对了,你出不来,那我去你家里找你玩吧!”

李思诚抿了抿嘴:“这样不太好。”

“为什么不好?上次不也住你家了吗?”

“不是,上次情况特殊。”李思诚慢慢下着楼往校门口走,这时候学校的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他把书包往上提了提,说:“现在咱们尽量别乱跑了,钱老师开班会没说过最近要多注意安全吗?而且,那是张叔叔的家,不是我家,我们不能太任性。”

“你都被他家收养了,就是他的孩子,那怎么不是你家?”

李思诚沉默了,什么叫“家”呢?

张叔叔一家当然很好,可是他最遥远的记忆在那囤积着半间废品的廉租房里,在妈妈从没年轻过的脸和总是有点油腻的头发里,在二手冰箱——那是除他的助听器之外,家里唯一值钱的电器——能吃整整一周的半碗红烧肉里。妈说过,他正是长个子的年纪,不能缺营养的。

已经握得有温度的手机贴在耳边,事情总是这样离奇。

妈病死了,他倒是在物质上充裕了,他现在只要想,可以随时吃到红烧肉,高档冰箱里随时可以取拿冰激凌,衣服也可以不断换新的,他甚至还能坐飞机跟张叔叔一家去出游——张叔叔说假如今年寒假一切顺利,他们就一起去旅游。

这都是他先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可是现在呢?他全都能享受到!

但是,一切建立在母亲的死亡之上——假如妈还活着,即便张叔叔了解了他家的困境,也绝不会提出收养他的要求——这正是令李思诚辗转难眠的痛点。

他既珍惜且享受眼下物质的丰盈,又一梦再梦病中呻吟的妈妈。

即便只是养母。

可是在他的心里,世界上所有母亲的伟大与柔情都在她身上了——尽管从客观来说,她不是个美丽的女人(左眼还有点斜视),甚至不是个爱整洁的女人,这或许也是她被前夫赶出家门的原因。

“我,”李思诚慢慢地说:“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

“什么?!”王研晨有点儿自尊心受挫般的羞恼,哪里有这样谈恋爱的?网上说了,女孩子就是用来宠的!

她对李思诚这么上心,每天为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为他在吊坠里滴血——要知道,可不是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勇气】!

她简直都要被自己感动了,自己几乎不亚于小说里守着因车祸昏迷不醒或者失忆的男友的悲情女主角!

而李思诚呢?他简直,简直是直男癌!

对,就是直男癌,他不但不感动,还说那样不卫生,现在还这个语气对她说话。

“对不起,但我不喜欢你说这种话,张叔叔收养我并不是义务,我不能太任性。”

“你烦死了!”王研晨怒气冲冲挂断了电话,她一定生气了。

事实上,两个少年人谁都没对谁吐露感情,但他们已经默认彼此是情侣了。

女朋友生气了,李思诚第一次谈恋爱(这也是他人生里最后一次谈恋爱),不晓得如何讨她这样的女孩开心。

或许让她一个人冷静冷静更好?

他叹口气,走出校门,打算沿着熟悉的路线去坐地铁回家。

李思诚顺着马路边的人行道走,有辆车一直保持慢速与他平行,但他想事情太专注了,一时没注意,直到车笛响了两声,并且有人叫他的名字:“思诚?”

他终于回过神,迷茫地循声源看过去,郑念真的脸出现在降下的车窗后。

“郑阿姨?”

郑念真今天戴着墨镜,穿着一件米色的连衣裙。假如她走下车,就能看到她今天穿了一双白色软底帆布鞋。除了脸上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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