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节
猪,并将有毒猪肉予以销售,造成二百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万田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此后,张万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中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然这都是后话。
周五的时候,方轶去了方安志的实验中学开家长会,因为上学期方安志的成绩起伏比较大,班主任特意将方轶找去办公室询问了方安志的近况。
当老师的都希望自己班级的升学率出类拔萃,当家长的也都希望自己家的孩子成为人中龙凤(当然实际情况如何另当别论,也许最后的期望是:健康就好),方安志在班里的成绩一直很好,很有希望考上本校的高中,所以老师对他一直比较关注。
从老师的办公室出来后,方轶与儿子方安志出了校门,没开车,两人溜溜达达的往家走。
“爸,李叔说,云阿姨为表示感谢,要请咱们明天晚上吃饭,让我问你什么意见,去不去?”方安志突然问道。
“你想去吗?”方轶装作轻描淡写的问道。
云梅昨天给他打电话,请他和李书明吃饭,让他把小志也带上,他跟云梅说要征求下小志的意见,结果一忙起来,差点把这事给忘了。刚才开家长会他还想着怎么跟儿子说呢,结果小志直接问了起来,省了他不少事。
“嗯……云阿姨挺好的。我觉得云阿姨属于那种很独立,很有见解的女人,不会跟风,人云亦云。跟她聊天很有意思。”方安志想了想道。
“所以你的意思是?”方轶微笑道。
“您的手艺也就那样,爷爷又回老家了,换换口味挺好,你要是忙,我跟李叔一起去。”方安志反过来将了方轶一军。
“嘿!……好吧,我也懒得做饭,算啦,周六跟你们一起去蹭顿饭。”方轶道。
周六中午刚吃过午饭不久,不待方轶给李书明打电话,后者已经敲响了方轶家的房门。
“不是说吃晚饭吗?你咋这么早?”李书明进屋后,方轶问道。
“早点过去,帮着打打下手,人家请咱们吃饭,真准时准点过去啊!”李书明责怪道。
“好吧,听你的。一会儿我去楼下的水果店买些水果。”方轶挠挠头觉得李书明说的有道理。
“你什么都不用买了,我都弄好了。小志呢?”李书明说完向小卧室走去。
“李叔,我都准备好了,咱们去那家饭店?”方安志走出卧室,问道。
“不去饭店,你云阿姨在郊区办了一个茶社,咱们去茶社吃烤肉。”李书明道。
二十多分钟后,三人开车出了市区,按照导航去了云梅的茶社。
云梅的茶社在市郊,距离市区也就五六公里的样子,建的古香古色,应该花了不少钱。据说茶社是她在村里人建的农家乐的基础上改造的。
车子开进茶社大门后,方轶下车见里面假山、翠竹,一步一景,很有南方园子的感觉,就知道云梅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在上面。
“云总,麻烦您了!我们给您带了些水果过来。”见云梅出来迎接,李书明打开奔驰车的后备箱说道。
方轶瞥了一眼后备箱,吓了一跳,里面放着好几箱水果,把后备箱都填满了,跟给水果店搬家似得。
“这么多水果啊!李总,您太客气了。方律师,你们进屋坐吧。小玲,你们几个过来把后备箱的水果搬屋里去。”云梅招呼道。
九月初的天气,中午依旧比较热,当太阳落到山顶后,气温立刻降了下来,茶社四周都是田地,气温的变化更明显一些。
茶社院里的土地上,支着烤串的炭火,烤肉的香气布满了茶社,室内一张大木桌,桌上摆放着不少酒菜和烤串。方安志吃的嘴上油乎乎的,不亦乐乎。
方轶和云梅在一旁边吃边聊。李书明吃了一会,跑去院子里与茶社的三名员工边烤串边喝啤酒,聊的热火朝天。
正在此时,院门开了,一对四十多岁的中年夫妻走了进来。
“方律师,您先吃哈,我出去看看。”云梅透过窗子见到来人后,走了出去。
方轶答应一声,向外看去,只见这对四十多岁的中年夫妻,男的啤酒肚,四方脸,穿着一身休闲装,脚下一双运动鞋;女的也是一身休闲装,打扮的挺时尚,但是一看就知道是本地人,因为身上透着一股子淳朴。
这不是闹着玩吗?!
二人接过员工手里的烤串和啤酒,与云梅聊了起来,看起来双方挺熟的。不一会儿,云梅带着男人向屋里走来。
“赵主任,这位就是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方律师,擅长刑事案件。方律师,这位是村委会的赵主任,赵主任听说您在这儿,想跟您咨询点事。”云梅道。
“赵主任,坐下聊。”方轶起身道。
“不好意思哈,方律师。我出来遛弯,见茶社里挺热闹过来看看,打扰你们聚餐了。”赵主任道。
“不打扰,人多了热闹,坐下聊,您尝尝这个。”方轶拿起一串烤羊肉递给了赵主任。
“我有个事,想跟您咨询下,是我弟弟的案子。”赵主任接过烤串后说道。
“您说。是哪方面的案子,刑事的,还是民事的?”方轶问道。
见二人聊案子,云梅打了个招呼后,带着方安志去了外面吃烤串。
“刑事方面的,不瞒您说这段时间我咨询了好几位律师,说什么的都有。我们村里有个法律顾问,但是水平一般,我又没有特别熟的擅长办刑事案子的律师朋友,所以刚才听云总一介绍您,我就想起我弟弟的案子来了。”赵主任道。
“嗯,这是我的名片。”方轶没想到出来吃个饭居然还能碰到咨询的,掏出名片递了过去:“您弟弟是被抓了,还是……”
“两个月前被抓的,现在被关在看守所。之前我请了个律师去会见,说是诈骗罪。
嗨!一提这事我就感到丢人,我这个弟弟之前就因为诈骗被判过一次,出来后又不干好事,据说是骗人家说自己是法院的,骗吃骗喝骗钱骗色,最后被人识破,被公安给抓了。具体的情况我不是太清楚,但是据说他骗了好几个人。
方律师,一般诈骗罪得判几年?”赵主任道。
“您说的信息太少,我不好判断,诈骗罪也分情况,量刑的话分三个档,得看诈骗金额多少,情况是否严重。您刚才说他是冒充法院的人诈骗,不一定就是诈骗罪,也有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要看具体案情。”方轶想了下道。
“哦,您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来了,之前那个律师说检察院说什么数罪并罚,好像就有刚才您说的那个招摇撞骗罪。
方律师,这种案子要是委托您办,律师费怎么收?”赵主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