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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节

 

万可法的茶艺虽然有进步,但是在云梅面前依旧是小学生水平。方轶为胖老头张罗这事,多少感觉有些丢人。

“好啊,下周吧,下周我应该都在这边,不出差。”云梅大大方方道。

二人边吃边聊,吃过早餐后,方轶结了账,看着云梅开车离去。他将云梅给的复习资料放到车内,去了律师事务所。

方轶刚走进办公室,周颖抱着案卷走了进来,她前脚进门,伍庆辉便跟了进来。

“方律师,我有个法援的刑事案子,有些理不清,您有空吗?”周颖皱着眉头问道。

“有空,你把案卷放这吧,我先看看,中午吃过饭后,你过来咱们讨论下。”方轶拿起茶杯说道。

“好,麻烦您了。这是案卷,我放这儿了。”周颖说完将案卷放在了办公桌上,转身出了办公室。

“有事?”方轶看向伍庆辉问道。

“没……没事,我想旁听下,增加下实务经验。”伍庆辉嘿嘿一笑,说完转身要走。

“等等。”方轶叫住了他,问道:“我怎么看着你有点不一样啊?哦,油头没了,你咋不留大油头了?你突然换发型,我有点不太适应。”

“周律师不喜欢大油头,我这不也是为了融入集体嘛,再说了我二爷爷……不是,万主任早就让我改变下形象,所以我就换了个发型。

怎么样?帅不帅?”伍庆辉非常自恋的甩了下不长的头发,问道。

“帅!帅出十八条街去了。”方轶看着伍庆辉那中分发型,突然想起了电视上的抗日剧中那帮穿着白汗衫、黑绸子裤褂,脚踩布鞋,挎着盒子炮的家伙。

泡上茶水后,方轶左右无事,拿过周颖放下的刑事案卷,看了起来。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抢劫案。

被告人宋大春家住在偏远山区的一个自然村里,家里有几亩薄田,生活并不富裕。宋大春经人介绍认识了隔壁县的佘清云,两人一共就见过三次面,然后便领证,办了酒席。

婚后两人夫妻感情一般,一年后佘清云生下一个男孩。因为家里穷,除了种地没有其他收入,为了多赚些钱,让家里的生活条件好些,在孩子三岁多的时候,佘清云向宋大春提出跟着村里的一位嫂子出去打工。宋大春觉得自己在家种地照顾孩子和老人,媳妇出去打工是好事,便同意了。

此后,佘清云跟着村里本家的一位嫂子,先去了市里的工地搬砖,后来又去了京城当保洁。基本上一年到头,只在春节期间回家看看孩子。

见惯了外面的花红柳绿后,佘清云越发的看不上宋大春及这个四处漏风的穷家。

买凶伤人

今年年初,佘清云回到村里,帮家里还完了最后一笔饥荒后,便向宋大春提出了离婚。

家里本来就穷,宋大春娶个媳妇不容易,本以为还完饥荒了,可以好好过日子了,家里的生活不用像以前那样窘迫了,但媳妇却提出了离婚,他无法接受媳妇提出的离婚要求。为了拴住佘清云,不让她再外出务工,他想来想去,打起了歪主意。

过年前一周,宋大春找到了隔壁村的表弟阎少兴,唆使他找人将佘清云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剁下,或者将佘清云的耳朵割下,并告诉他佘清云这次回来带了不少钱,事办成了,佘清云带回来的财物全部归他分配,算是办事的报酬。同时,为了防止佘清云怀疑自己,宋大春要求表弟一定要把案发现场做成抢劫。

阎少兴没有正当职业,也是靠着种地为生,平时喜欢玩两把,于是当天他找到了自己的赌友周得明,把宋大春的要求说了一遍。二人知道佘清云这几年在外打工赚了不少钱,眼看着过年了,周得明二人合计着干一票然后过年可以玩个痛快,便答应了宋大春的要求。

阎少兴二人合计着剁手指头太血腥,主要是两人没有那个胆子,最后决定割耳朵,但到底由谁动手,二人拿不定主意,“客气”了一番后,最后抽签决定由阎少兴动手。

腊月二十八当晚,阎少兴携带新买的杀猪刀与周得明一同前往宋大春家附近潜伏,当晚宋大春为了阎少兴二人办事方便,故意与媳妇佘清云吵了一架,带着儿子去了父母家住。

凌晨二点多,阎少兴二人带着面罩,拿着刀,翻过宋大春家的院墙,偷偷拨开房门的木头门插棍,进入佘清云睡觉的卧室。

正在炕上睡觉的佘清云听到声音后,刚抬起头,就见人影一晃,周得明已经上了炕,手里的刀架在了佘清云的脖子上,阎少兴走过来向佘清云要钱。虽然宋大春与阎少兴是表亲,但也仅在结婚时佘清云见过阎少兴一面,后来佘清云外出打工多年,两人即便走路碰到也互不认识。所以佘清云根本就不记得阎少兴。

大半夜的家里突然闯进来两个人,佘清云怕的不行,立刻告诉阎少兴钱放在墙角的木箱里。阎少兴快步走到木箱旁,翻腾了一阵后,找到了二千多元,并将桌子上的一部手机和充电器装入兜里。

周得明见阎少兴得手,心中高兴,突然发现被窝里的佘清云的脖子上带着一条金项链,于是一把抢了过来,又把她手上一枚金戒指抢到了手中(后经公安机关核查,金戒指和金项链价值人民币三千余元)。

之后,阎少兴见佘清云没有其他财物,便与周得明用眼神交流了下,最后阎少兴心情紧张的,拿着杀猪刀来到炕头,周得明用手按住佘清云的头,后者预感到不妙,挣扎着大叫起来,阎少兴手一哆嗦只割下了她右耳朵的一半(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阎少兴二人怕左邻右舍来人把自己堵在屋里,急忙逃离了现场。村主任得知宋家被抢后,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此后,周得明和阎少兴在销赃时被人发现报警,随后二人被抓,阎少兴将宋大春咬了出来。

下午一点多时,周颖再次来到了方轶的办公室,伍庆辉跟个跟屁虫似的也跟了进来,拿着本和笔,坐在沙发上像是等待上课的小学生一般,非常规矩,但是两只眼睛却偷偷瞄着周颖。

“小周,你把这个案子的人物关系图和案发时间轴在白板上写一下。”方轶微笑道。

“好嘞!”周静拿起笔根据案卷材料将案件的时间轴和被告人的行为先后顺序画了一个横轴,都标了出来。

“这个案子,你怎么看,先谈谈你的看法。”方轶端着茶杯说道。

“好。”周颖答应一声,打开了笔记本电脑说道:“本案被告人一共有三个,周得明、阎少兴还有宋大春。

我认为,周得明和阎少兴构成抢劫罪,而且是入户抢劫,在抢劫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刑期至少在十年以上。

被告人宋大春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我和组里的律师讨论过,目前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被告人宋大春虽明确指使被告人阎少兴将佘清云所带回的值钱物品抢走,但他主观上只是想把媳妇带回来的财物给阎少兴二人,作为二人的报酬,以此引诱阎少兴二人对其妻实施故意伤害,以达到他不让媳妇出去打工的目的。

抢劫不过是宋大春让阎少兴二人制造的假相,为的是防止引起佘清云的怀疑,宋大春主观上并无教唆阎少兴二人抢劫的故意。因此,宋大春的行为应只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抢劫罪。

第二种意见,被告人宋大春不仅教唆被告人阎少兴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而且还教唆阎少兴实施抢劫行为,因此,宋大春不仅构成故意伤害(教唆)罪,同时也构成抢劫(教唆)罪。

您怎么看?”周颖说完,看向方轶,征求他的意见。

“小伍,你怎么看?”方轶突然看向坐在一旁的伍庆辉,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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