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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节

 

程小七愣住,难得自嘲道:“悲惨世界吗?”

女人摇摇头,她说:“不,活着的意义就是体验各种不同的人生,你的故事已经比很多人都要精彩了。看着你的文字,我好像真实地体会过你当时的心情,也看到了当时的你。”

程小七:“这并没有什么用。”

女人:“怎么会没用呢,我真希望我的孩子也能留下文字告诉我他的故事。让我在缺席他成长的这些年,能了解真实的他。”

程小七沉默地看着她。

这个女人也微笑凝望他,看着看着,她眼眸好似浮现了一层泪光。

外面的狂风暴雨,如同命运的交响曲。

她的鼻尖有一颗痣,笑起来时,眼角的纹路会很深,就跟小时候趴在树上对着相机做的表情一样。

她紧张时会忍不住咬指甲,难过时会忍不住眼泪。

她的家境贫寒却有个快乐的童年,她的婚姻不幸却总从不怨天尤人。她吃过的苦不比他少,可岁月赋予她大人的成熟沧桑,依旧不改她的温柔善良。从发丝到眼神,从动作到神情。这一刻,就连她渗入皱纹的泪水都那么真实。

该怎么去定义一个活人死人呢。有的人明明长眠十几年,却真实的,好像一直在他身边。

原来时间的尽头不是死,而是遗忘。

程小七没有再说话。这一刻他好像坐上了诺亚方舟,他沿着岁月的河流,见到了那个完整的、熟悉的、陌生人。所以,外面就算是洪水滔天也没什么关系了。

砰!

突然一声爆破声从外面传来,程小七往外看,就见从洪水泛滥巨舌乱舞的钢铁森林,疾驰而出一辆车来。那辆黑色的车处处都是刮痕,上面溅起无数血液,而此时,车窗落下,他看到在驾驶座坐着的一个青年。血雨顺过他苍白的下颌线,滴答、落到衬衫上,青年眉眼冰冷诡艳,一双杏眼饱含戾气,里面的光色好似要刺破整片天地。他举起一把枪来,枪口径直对着他。或许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握枪了,融于黑夜犹如死神,取人性命。

砰!

程小七眼里流露出淡淡的轻蔑来。他没有躲闪,因为他知道这枚子弹杀不死他。

但是他显然低估了叶笙。

叶笙的目标本来也不是他,他开枪,杀了坐在程小七旁边的女人。

女人依旧维持着错愕惊讶的表情,紧接着,一枚子弹径直穿破了她的眉心。没有鲜血溅出,没有血肉模糊,她的身体分崩离析,好似一场梦被吹散。

程小七一下子愣住。

叶笙完全不想和他眼神对视,他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杀了程小七,离开这里。一想到宁微尘现在还被困在公馆里,叶笙就恨不得毁了这里的一切。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程小七转过头,脸色苍白,愣愣地看着逐渐消失的人。他满是书卷气的眉眼间,浮现出浓浓的难过和茫然来。而女人依旧含笑地看着他,细纹密布的眼角,是泛着光的温柔。

他伸出手,抓住的只有云烟。

砰!

第二声枪响。叶笙射穿玻璃,杀死了司机,趁着程小七因为母亲的死去而失神的这几秒钟,叶笙直接纵身一条,从玻璃窗进去,把司机的尸体丢到旁边。面色冷漠,自己坐上了驾驶座。他再度掌控方向盘,油门踩到底,破开暴雨!

破开路障,朝仓库冲去!

程小七盯着自己空空荡荡的指间,终于反应过来了。他一下子站起身来,面色阴沉,往叶笙走去。

程小七是a+级的异端,虽然同样是a+,但程小七在怪诞都市的力量绝对比鬼母要强大。叶笙哪怕吸收入所有鬼母的灵异值,射出的子弹都未必能杀死程小七。何况,他这一路早就耗费了不少灵异值了。为了能百分之一百的击杀程小七他必须得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绝佳的机会。

就像在淮安大学地下室,对付那些童话角色的方法,用结局终止故事,程小七的结局,其实他是知道的。

——一百年前,故事杂志社正式关门那日,藏书仓库起了场大火。

这辆公交车疾风带雨,破开黑雾,冲向仓库。

程小七面如厉鬼。就在他的手要抓破叶笙的脑袋时,车身忽然剧烈震动,哐当两声,公交车撞上仓库,不知道是哪个地方摩擦起火,滋滋,黑色的浓烟滚滚冒出。程小七豁然回头,眼看随着公交车的倾倒,他放在位置的纸箱子也随着狂风哗啦啦,信封和稿子飞到窗外。

“不……”

程小七瞳孔紧缩,都顾不上叶笙了,他抓住车窗,任由碎玻璃划破手掌,跳了出去。带着火星的稿子飞到仓库里,仓库里本来就全是藏书,这一刻更是星火燎原,顷刻间火海成线成片。

“不!”

程小七咬紧牙关,追着那些信,冲进了仓库。

《怪诞都市》的结局他坐上13路公交车离开淮城,在车上遇到了一个女人,这本来就是死亡的预兆。都不需要等到一百岁了,他提前好多好多年,见到了那个素未蒙面又无比熟悉的母亲。

……程小七是在火海被活生生烧死的。

叶笙自驾驶座跳下。

他落地的一刻,后面的车身彻底爆炸,巨大的轰鸣声和滚滚白烟卷动他的衬衫衣角。

叶笙调动着全身的血液,来凝聚这最后一发子弹,眼神刻骨的冷。

他从到淮城开始就一直活在故事大王的阴影中。那个癫狂的、幼稚的、活在童年里的、非黑即白的故事大王。当程小七还是个人时,没人能发现他心里的阴暗面,因为他没能力改善这一切,他孤僻阴郁,不受人待见。

所以《都市夜行者》的故事,好似只是个可悲可怜的小孩的自我安慰。

但当他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一切就变了。

他为了复原自己小时候看到的鬼故事,肆无忌惮在城市里用鲜血造就怪诞。

他承了别人的恩情、善恶观极端,于是擅作主张帮段诗和苏建德实现“愿望”,把段诗永久困在情人湖、用苏建德血肉筑做人墙。

他为纪念自己的人生,创造怪诞都市,在这里没人能活着离开春城。

诡谲,疯狂,喜怒无常。

这就是程小七。

这就是故事大王。

叶笙的瞳孔里慢慢渗出血色,鲜红如同最瑰丽的玛瑙。

他觉得浑身的感官都在被一股莫须有的力量碾压,血液如岩浆沸腾,这一刻,他内心的戾气和杀意到达前所未有的巅峰。

杀了他,宁微尘才能获救。

叶笙的灵魂在扭曲的疼痛,但是他的表情却是无比冷漠的。他拿着枪,站在雨中,神情彻彻底底溶于黑夜,甚至没人能从他苍白暴戾的脸上读出多余的情绪。

射出这一枪,将耗费弹匣里所有的灵异值。杀死程小七,等于摧毁了整个怪诞都市。这样春城的诅咒也失效了。

叶笙的唇角溢出鲜血,眼里的红凝聚在一点,他感觉涌入枪口的不止是漫天浩瀚的灵异值,更有他的鲜血和灵魂。本来就伤痕累累的身躯,在经过短暂治疗后,又一次被他逼到极限。

烈火冲天,叶笙看着那个往火海中走的背影。

砰。

他扣下扳机。

射出了最后的、唯一一发子弹。

赤红子弹穿过弹道,摩擦出的星火扭曲了风雨,它出现在空中的一刻,好似照亮整片夜空。

赤橙的a+级子弹,卷挟着腥风血雨,在被风吹的满天飞的书稿来信中,破开一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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