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7章
四楼:楼上的是看不起谁呢?up出手,会少于十年吗?!
五楼:我刚才搜网上搜索了一下,侵害计算机信息罪的判刑貌似也不高啊。
六楼:以我对up的了解,这个案子绝对涉及了其他罪名!
七楼:我赌上全部身家,绝对有某个幸运儿的刑期超过十五年!
八楼:才十五年?我压二十年!
九楼:可惜我国的法系的最高刑期只有二十五年,要是像国外一样有个两百年就好了。
十楼:两百年?到时候死在监狱里给人养老吗?
十一楼:那么问题来了,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间死在了监狱里,该怎么处理?继续关押他的尸体吗?
十二楼:这要看是怎么死的了。
十三楼:开门,查水表!
十四楼……
短短时间。
评论数已经超出了三千,并且还在源源不断的增长中。
而网友们讨论的重点……
也从押注刑期,到罪犯死在监狱该如何处理。
“这个……估计只有up才知道吧?”
看到这个“学术性”的问题,马明苦笑着摇了摇头。
他虽然也跟着学了那么久的法律知识。
但这种问题还从来没遇到过。
……
晋城。
养老院里。
法律顾问办公室。
趁着上班时间,秦牧同样也在逛着论坛。
也注意到了网友们讨论的这个新焦点。
“这些网友们关注的方向……未免有点离谱。”
秦牧嘴角抽了抽。
也有些惊讶。
有人提出了服刑人员死在了监狱里该如何处理,居然直接引起了热议。
至于这个问题……
其实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检察院、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
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
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如果罪犯是自杀的……
情况又另当别论了,需要追究管教人员和看管人员的责任。
因为……
罪犯被羁押在监狱里,监狱机构有责任保护罪犯的安全。
不过话又说回来。
只要进了监狱,想要自杀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此外。
如果是因为在监狱劳动改造期间,意外受伤或者死亡……
其家属还可以向监狱或者看守所申请相应的赔偿。
若是监狱不予赔偿,可以将其告上法庭。
至于未曾服完的刑期……
自然是人死如灯灭,和债务一样,人死则消,不再追究。
不过……
刑期和债务有一点不同的是,继承了死者遗产的人,也视作继承了相应的债务。
而刑期则无法继承。
这个案子牵扯太广了
“既然论坛已经恢复了,相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等到开庭消息了。”
看着论坛网友们的聊天。
秦牧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这个案子历时这么久……
总算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在这个案子里。
无论是唐岁明,还是廖向铭等人,亦或是其他黑客团队,基本上都逃脱不了相应的惩罚。
至于刑期多少……
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
两日后。
晋城。
养老院里。
“将军!”
秦牧正在陪着张清源下棋,突然接到了沈岛的电话。
“对了,你这次举报的人,已经全数落网了。”
一接通。
沈岛便开门见山的说道:“但有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牵扯到的人太多了,估计……短时间内无法开庭了。”
“牵扯的人太多?”
秦牧愣了一下,有些没听明白。
这个案子也就是唐岁明、廖向铭这些人所做的。
案情并不复杂。
要查的话……
基本上一查就查清楚了,不太可能牵扯到其他人。
“唐岁明那边……供出了不少人。”
沈岛淡淡提了一句,但并未详细说明。
这些都是警方的内部机密。
他如果不是和秦牧关系还不错,是根本不会说这些的。
“你作为举报人,到时候开庭的话,肯定会提前通知你的,你耐心等待消息吧。”
最后。
简单交代了几句,沈岛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似乎还有别的要紧事处理。
“案子?又有案子?”
正在和秦牧对弈的张清源距离最近,听到了“案子”两个字。
两眼顿时放光。
颇为激动。
旁边的李卫国、宋天成等人同样如此。
就像是一群饿狼一样。
片刻间将秦牧围在了中心,七嘴八舌地追问了起来。
“小秦,你这可不厚道哈,上次有案子就没跟我们说,这个案子又打算瞒着我们?”
“我就说你这段时间偷偷摸摸的肯定不正常,快跟我们说说,又有哪些人要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