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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我今儿起的比平日里晚了一盏茶的时间,是因为祖宗托梦了。”

这个时候宋德贵和田翠娘也顾不得思考儿子到底起没起晚这个问题,而是惊惧于他后半句话。

“老祖宗在梦里点醒我,说我在科举之道上并无天赋,我其实是天上厨神下凡,我真正该做的事情,是开食肆,办酒庄,将美味的食物传遍整个盛朝。”

宋辰说这段话的时候面不红心不跳,脸皮堪比城墙。

别说宋德贵两口子了,就连朱满珠这个沉浸在他美色中的女人都清醒了几秒钟。

“多金,多宝,你俩端着小碗去院子里吃。”

宋德贵这么多年把他大哥哄得死死的,说明他绝对不是一个没心眼的人,怕两个孩子年纪太小口风不紧,直接将人带着小汤碗抱到外头,就让他们坐在屋檐下的台阶上喝汤。

宋辰的这番话听起来是很荒谬的,但在信奉鬼神,更信奉祖宗的故人看来,却很有说服力。

尤其前一刻,他这个从来没有下过厨的儿子,还端出了一锅让人闻着就食指大动的羊汤。

宋德贵看着面前还剩下半锅的羊肉汤,他不知道儿子是怎么做到的,以前孩儿他娘和儿媳妇煮的肉汤总是很浑浊的,但儿子炖炖这锅汤汤底醇厚,汤色透彻,只有羊肉的鲜香和萝卜的香味,没有任何杂味。

羊肉本身就具有温补的作用,所以喝完羊汤会有发热的感觉,但今晚这种燥热的感觉格外强烈,十月的晚上天气微凉,但现在喝完两碗羊汤的他都想脱掉一件褂子了。

宋德贵不知道这是胡椒之类调料的功效,只以为羊肉在儿子手中,发挥出了更大的药用价值。

此时儿子说自己其实是天上食神下凡,他是真的相信了。

“怪不得你年年县试都不过,原来是走错道了呀!”

苗翠娘狠狠拍了拍手掌,怪不得她儿子这么聪明,却屡试不中,原来是因为科举不考做菜呀!

朱满珠在一旁跟着点头。

她相公长得那么好,是天上神仙下凡那不是很合理吗。

宋辰原以为自己还要费一点口舌,现在看来,他们接受这个离谱的理由的速度远比他想象中更快。

这样也好,可以进行下一步计划了。

一家人围坐着,商量怎么让他这个厨神发挥出最大价值,当然,他是厨神转世这个消息必须要保密起来。

“喵喵~~”

老虎舔着光溜溜的盘子,时不时插两句话,它完全不知道这些老弟老妹,小弟小妹在讨论什么,只知道大家都在说话,它这个主人不能不参与其中。

它为这个家,真的操碎了心呢。

要是明天起来也能有这么香喷喷的食物就好了,老虎揣着前爪,懒洋洋地躺在宋辰脚边,听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吃饱喝足的它很快就被睡意打败,没一会儿,就发出了舒服的呼噜声。

尚不知事的多宝兄妹也不好奇长辈们的谈话,小娃娃,排排坐,专心致志对付着碗里的羊肉和萝卜,筷子使的不好,干脆上手,抓着羊骨头将上面的羊肉啃干净,还将骨头都嗦了一遍汁水,最后又舔了舔手指。

“嗝——”

多宝觉得自己打出来的嗝都是香的,赶紧把嘴巴捂住,不能让香味跑远了。

实际上,羊肉汤的香味早就在汤烧开的时候,就已经飘出去了。

“咕噜——”

离宋家最近的几户人家都闻到了羊汤的香味,明明正在吃饭,肚子却不由自主发出了咕咕的叫声,几个年幼点的孩子,都开始咽口水了。

“好香啊,宋家又做肉了,也是,宋辰媳妇早上回了娘家,肯定带肉回来了。”

隔壁的刘家受害最严重,因为他家的院子和宋家的院子紧挨着,房子距离最近,闻到的香味也最霸道。

“以前宋家做肉没那么香啊!”

几个年轻的小媳妇小声嘀咕道,这个时候她们不敢太冒头,怕被公婆和丈夫责怪自己没用,因为她们没有朱满珠那么好的娘家。

“好像是羊汤?”

“听说镇上来了一群蒙内的游商,带了一群羊呢,朱满珠拿回来的肯定是蒙内的羊肉,原来蒙内的羊肉这么香呢。”

普通的羊肉十七、八文一斤,蒙内的羊肉可遇不可求,一斤起码要二十五文以上,普通的小门小户,压根不会买蒙内的羊肉,因此他们也不知道,到底是蒙内的羊肉香,还是宋家炖肉的手艺进步了。

他们只知道,闻着这个香味,显得自己面前的咸菜窝头更加难以下咽了。

“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刘家的宝贝孙子直接把手里的窝头一扔,嚷嚷着要吃肉。

刘万氏的心气正不顺着呢,平日里最宝贝的金孙算是撞她火山口上了。

“吃什么吃,你去哪儿抢肉吃,你以为你奶奶是苗翠娘呢!”

她苗翠娘死皮不要脸,干得出上门讨,上门求,上门要这种丢脸的事,她刘万氏还要脸皮呢。

想着白天被苗翠娘抢走的一筐柿子,刘万氏就觉得心痛。

老天没眼呢,怎么就叫苗翠娘这种人享福呢。

小胖子的抽噎声顿了顿,眨巴着眼睛满是希冀地看着他奶奶,刘万氏看懂了,这小子是真准备为了口肉去喊苗翠娘奶奶啊!

她腾得站起身,没一会儿,刘家就传出了打孩子的声音。

类似的一幕当天在附近好几户人家家里发生了,于是第二天一大早,男人女人各自出门干活后,大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昨晚上宋家烧了一锅特别特别香的羊肉汤。

王大妹带着两个儿媳妇端着木盆从河边回来,一回到里屋,借着整理炕头的动作,一阵摔摔打打。

“谁又惹你了?”

宋富贵看到她摔被子的动作就知道她肯定又在外头受气了。

谁?还不是你宝贝弟弟。

王大妹心中郁郁,但终究没有把话说的太直白。

“昨儿侄媳妇又回娘家了,听说带回来不少蒙内的羊肉,昨晚上烧了一大锅羊汤呢。”

王大妹直接将手里叠了一半的被子扔回炕头,然后一屁股坐在炕沿。

“亏你还说老二最敬重你这个大哥,宋辰最敬重你这个大伯,得了好东西,也没说盛一碗给你送过来。”

以前没分家的时候,朱满珠这个侄媳妇就隔三差五会带肉回来,因为没分家,即便田翠娘不舍得,这些肉还是全家人一起吃的,只不过人多肉少,老头子和二房的人吃得多些,其他人就尝尝味道。

但好歹还能经常尝肉味,要不是因为宋老二一家太懒,几乎吸着他们大房的血肉生活,即便为了朱满珠这个儿媳妇,王大妹都不会一心将他们分出去。

现在想想,分了和不分又有什么区别呢,宋老二那几块田里的活也都是她几个儿子干的,反倒是朱满珠的肉,他们却尝不到了。

“不就是一碗汤吗。”

宋富贵并不像王大妹那样在意,在他看来,自己和弟弟的感情深厚,不是那些俗物可以衡量的。

他觉得自己媳妇作为长嫂心胸还是不够开阔,她可是老二半个娘啊,哪个当娘的会惦记儿子的东西?

宋富贵将手背在身后,准备去地里巡视一圈,免得聊下去,又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

没成想刚走到院子,就看到老二背着竹筐,从院子外经过。

“老二,一大早的你从哪里回来?”

正说着,宋富贵就看到了弟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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