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看见于建回复,沈蔷摁灭手机,整个人的姿态比较放松,她说:“但是hrd夺冠后,我店铺的生意应该会好起来,估计我会开始很忙。所以我也无法在比利时玩很久。”
她好多顾虑,奇奇怪怪的想法真多。
好在遇见的是宋泊礼,他对于沈蔷的疑问,都会耐心解答,他道:“给我两天的时间,我想让你开心点,算是庆祝你拿了hrd的冠军,放心把你交给我,好吗?”
异国他乡,身边人。
后排是她刚夺冠的奖杯,怀中是他送给她的蔷薇花,人生难得放松几次,沈蔷轻笑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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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蔷来之前搜索了解过比利时这个国家,一半讲荷兰话一半讲法语,这里风土人情属实浪漫。随处可见白鸽,风景如画,沈蔷看宋泊礼熟练的在街头行驶,她好奇:“我们去哪?布鲁塞尔的大广场?去看撒尿童子吗。”
沈蔷问出这些话时,宋泊礼万幸自己没有顺着她让她回中国。看得出来她很向往在比利时的这两天旅游,甚至她早已知道比利时哪里好玩。
宋泊礼往左打了方向盘,在一个专卖大牌奢侈品的大厦停下,他解开安全带,俯身,越过中控台,贴近沈蔷。
沈蔷的目光刚从车窗外收回,回头的瞬间,就看见宋泊礼贴近的俊脸。
她吓得眼睫毛微颤,闻着宋泊礼身上的专属木质香,手攥紧安全带的带子,粉唇轻轻一颤,道:“你突然,贴我那么近干嘛?”
沈蔷漆黑的瞳孔里是宋泊礼的脸,两个人挨得那么近,她甚至可以看见他纤长的睫毛,还有那双标准、深邃的桃花眼,彼此的呼吸缠绕,就在沈蔷微微咽口水的时候,车内响起啪嗒声。她顺势看去,那双玉质扇骨的手,正帮她解开安全带。
“只是,帮你解开安全带。”
刚刚不说,现在解开了才说,沈蔷脸色一热,更尴尬了。
她推开车门走下去,脸上的羞怯被冷风吹散,她拢起自己的羊绒外套,深吸几口气后,她回眸看从主驾驶推门下来的宋泊礼,道:“我们来这干嘛?”
宋泊礼不像沈蔷那样怕冷,他穿了一件厚外套,走到沈蔷面前,道:“我不希望你和我出来,因为我的照顾不周让你感冒,以防万一,我要带你来买衣服。”
宋泊礼说完,不等沈蔷反应,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带着她往里面走去,里面的衣服多以外套和长袖为主,暗色系的,和沈蔷的气场很搭。她皮肤白,穿暗色系的衣服会显得气场强大,但夏天的时候穿颜色亮丽的衣服,却又显得格外清纯。
她穿衣服很百搭。
宋泊礼带着沈蔷游走在商品里,他回头看沈蔷,道:“要不要试试我给你搭配的衣服?”
她很适合很多气场强大的衣服,但是她穿衣服和她的性格一样低调。低调是件好事,但太过于低调,就会把自己的优秀遮挡,让人忽略掉她本就是一个优秀的人。
她千篇一律的穿衣风格,虽然也很好看,温柔知性,但却还是没把最美的那一面展现出来。
沈蔷懒得费心思在穿搭上,他愿意帮忙是件好事,闻言,她轻笑道:“好阿。”
她听从宋泊礼的,对很多事情,坦然接受就好。
试衣间内。
sa递给了沈蔷一套衣服,道:“小姐,这是您先生帮您搭配的第一套,说让您试试看。”
沈蔷道谢接过。她一边穿,心里一边觉得,其实衣服就是那样,穿来穿去,要么裙子、要么大衣、牛仔裤、针织衫、宋泊礼是男人,怎么可能对女人的穿搭那么了解。沈蔷穿好鞋子后,心里最后一句话是,宋泊礼还不至于优秀到这个地步。
但当照到镜子时,她看着镜子中完全风格不同却好看很多的自己,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穿搭还有高级一说,他给她搭配的整体是美式复古风,驼棕色的短款大衣,内搭一件同款色系的短款碎花连衣裙,裙子并不是修身的,和外套一起穿搭,有点像是叠穿,神奇的是居然很保暖。深棕色的及膝袜,还有一双黑色短靴,整体视觉拉高,头上配了一顶棕色贝雷帽。
好吧,看着眼前高级的自己,她承认宋泊礼真的很优秀。
她推开门走出去,他已经坐在真皮的单人沙发上,手上还拿着她的包包,他抬眸的瞬间,沈蔷看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惊艳,随后,他站起身,毫不掩饰的夸赞沈蔷,“你真的时时刻刻可以给我制造出不一样的惊喜,就像这件衣服一样,你穿出了它的美。”
衣服搭人还是人搭衣服,沈蔷不知道,但他话里的感觉,就让她觉得是她让衣服变美丽。
人际交往中,你会发现,被人赞美,是一件零成本却很开心的事情,而宋泊礼对她的赞美,更不是一句简单的,你很漂亮,他会清楚说出她哪里有变化,哪里变得更美。
他这样的表达,会让她真真切切知道自己哪里变美。
沈蔷莞尔,虽然很害羞,却也学着他说的,要去接受所有赞美和美好事物发生时,都是因为她值得。她轻声说,“谢谢。”
宋泊礼将第二套衣服递给沈蔷,道:“再去试试。”
他总共给她挑了四套衣服,全都是复古穿搭,她皮肤白眼睛大,穿复古风的衣服会显得气场比较强大,四套沈蔷都穿出来给宋泊礼看,每一套他都会说出不同的赞美词。
“你怎么对女性衣服这么了解?”她问出疑虑。
宋泊礼如实道:“我对女性衣服不了解,我只是在心里幻想过,你穿这些的感觉。”
他没有闲情去了解女人的穿搭。他只是逛了一圈,把沈蔷和衣服比对,觉得其中几套沈蔷穿会好看。
就像看见好看新奇的事物,他会先代入,如果沈蔷在,如果沈蔷有,会怎么样?
因为外面天冷,沈蔷干脆穿着第四套,一件大地色格纹大衣,内搭带领双拼棕白羊毛衫,一条皮棕色的包臀裙,加一条连体保暖丝袜,她刚好是卷发,搭配一顶浅棕贝雷帽。
她走出来时,打算去收银台结账,却被sa告知,宋泊礼已经买完单。
沈蔷回眸,宋泊礼手上提着衣服的购物袋,见她看过来,他温润一笑,道:“说给我机会,该不会连我为你付款买单的权利都不给我吧?”
他们是什么关系,随时可能成为恋人,但其实现在他们和在交往也没有什么区别。
既然想过给机会,有心动痕迹,那就不要一味拒绝,她要欣然接受她值得享受他的好。
沈蔷跟着他走出店门,声音被风吹得支离破碎,道:“那今天可能还要持续让你破费了。”
“那不叫破费。”
“那叫什么?”她好奇,虚心讨教。
他轻笑,没个正经:“那叫给妹妹仔投资,千金难买你开心。”
沈蔷急眼了:“万恶的资本家。”
“我是资本家,我承认,”宋泊礼笑着道:“但对你,我可没有资本主义。”
“不和你讲。”沈蔷脸红,道:“所以到底去哪?”
“现在是下午三点,我们赶在日落之前,去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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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著名景点是布鲁塞尔,很多人出游时都会第一个选择来这里。沈蔷以为他们随波逐流和大众一样到位打卡,但显然,宋泊礼并不是一个随波逐流,追赶大众的人。
他不管是在私事上还是生活上,永远都会做到自己的独一份。
宋泊礼没有去布鲁塞尔,去的是一个人很少,风景却非常美丽的河畔。
“这是哪里?”沈蔷走下车,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