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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痴情的男人也熬不过七年之痒

 

车开走之后,萧秘书从后视镜中还看到莫闻谦站在原地。

他有些担心,“丁总,这样直接把事情告诉他会不会不太妥?”

丁循把刚才的录音保存,隻开口叫他,“萧靳。”

“在。”

“现在还剩多少时间?”

他和安德隻谈了二十分钟,晚上七点前要回家,现在还有一个多小时。

丁循让萧秘书改了个方向,“去启光传媒。”

他要找赵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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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音循就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安德带了vision的收购合同过来,价格是大家预料之外地高,管理层几乎大换血。

而此时,丁循却在家喂鱼。

上次在花鸟市场买的几条小鱼适应得很快,几粒鱼饵喂下去,条条都活蹦乱跳的。

虽然家里隔音很好,但丁循还是怕吵到许容音睡觉,戴着蓝牙耳机在和赵之珩通话。

而赵之珩那边的屏幕中,刚好可以看到丁循闲适的背影。

“你动作比我想象中的要快啊,你前脚刚见完安德,后脚vision的人就带着合同过来了。一早就谈好的?”

一个星期时间都不到,当天甚至还能抽空去找他,把当年以《鱼》为脚本做的动漫全部撤掉。

丁循说只是做事喜欢讲究效率罢了,不过赵之珩也算是开了眼,这人护起老婆来,是六亲不认的状态。

“版权这个事不好走法律程序,你也知道,莫闻谦不是个蠢货,他能把车祸这件事做得一点儿痕迹都不留,说明他心眼不少。《鱼》是正版授权给那个画手的,你想把版权要回来,只能往里砸钱。”

红谷大桥那场车祸已经按普通的交通事故收尾了,现场没有太明显的痕迹,真的单单只是场意外。

而莫闻谦那天那么说,也只能证明他有这个动机罢了。

现在他想要回那本漫画的版权,只有钱才能解决,这算不上抄袭案件,所以没法去立案。

许容音写的脚本,一半的漫画,都是莫闻谦花钱、签了合同买过去的。

虽然有欺骗的成分在,骗她说这是音循要做的项目用稿,可是外人不会去深究这些东西。他们只看白纸黑字,而合同的授权书上确确实实有她本人的亲笔签字。

如果不是这样,许容音当年估计也不会只能吃哑巴亏。

丁循喂完鱼,洗了手,抽了张纸巾擦干才坐回电脑前。

“那就花钱砸。”丁循的回答也是相当霸气,他扯唇笑了笑,“音循高价卖出去,赚来的钱不砸这,砸哪儿?”

估计莫闻谦也想不到,丁循说的他来收场,就是让音循跟着陪葬。

赔了莫闻谦小半辈子的心血。

赵之珩跟着笑,“你也是够狠的,骗人家说vision是要低价收购,为了自保个个先把股份出了,结果合同上写的又是别的数字。”

“我谈的的确是低价。”丁循不否认,“但改变主意不是常有的事吗?”

只有他亲自出马,莫闻谦才会真的相信,他是要低价卖音循,不惜一切代价。赵之珩只能摇头,丁循的心思弯弯绕绕,的确不是寻常人能猜到的。

毕竟他看起来,理智冷血,不像是恋爱脑。没有人会信他为了一本漫画做到这份上。但是越是这样,真狠起来时,又越是让人深信不疑。

莫闻谦算是同时掉了两个坑。

“赚了多少?”赵之珩问他。

莫闻谦几乎是当天晚上就出掉了手中的股份,其余几个股东也陆陆续续跟着,丁循暗中回收,大概比转让给勾诚的还要多。

丁循没说,隻含糊地给了七个字,“比你想象中的多。”

看他这轻飘飘的语气,赵之珩要是莫闻谦的话,这会儿估计已经站在写字楼的天台上了。

“行,知道你不差钱,帮你办这事儿,行吧?”赵之珩真是服了,“一大早的,不闲聊了,一会儿还开会。”

丁循失忆前和他私交是好,但来往也没多密切,这人失忆后就物尽其用,高中那点情谊被他用到现在,都没完没了了。

“对了,再问你个事儿。”丁循叫住他。

“我草你大爷的,老子是你老妈子?”

“说话别这么暴躁,”丁循说,“你这样容易让我想到莫闻谦。”

一个说话喜欢操他妈,一个喜欢草大爷。

丁循也不明白,怎么自己身边为数不多的两个朋友都是喜欢用嘴操来草去的人。

“谁受得了你啊!”

赵之珩之前没被这么荼毒过,现在开始有点感同身受理解莫闻谦了。他堂堂一个启光传媒的副总,经常被他使唤来使唤去的,他竟然还每次都答应?

他现在隻想骂娘。

但此时还是先忍了下来,“说,你他妈还有什么屁事。”

“后天七夕,你有什么建议?”丁循无视他的怒火。

“什么七夕?”赵之珩现在对这个没什么概念,“情人节?”

“嗯。”丁循想了想,“算是吧。”

8月8号,七夕节,也是他和许容音结婚七年纪念日。

以前他总是很忙,这回他提前了几个月回来,想处理好一切就陪她。

结果出了车祸。

他失忆,好多事情想不起来,提前这么长时间不单单只是要过纪念日,可是还要做什么?他不记得了。

丁循在记忆的碎片中摸索,把得知的信息一点点拚凑。

他知道自己心里很着急,却又不得不耐心下来,许容音陪着他,隻想他赶快好起来,也没有再把心思放在纪念日上。

一个虚无缥缈的形式而已。

比起一个人的健康,两个人的陪伴来说,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好像并不是很重要。

经历过生死之后才知道,比起浪漫来说,简单而又平淡的日子就已经弥足珍贵。

可是丁循不想平淡。

每个人的生活都逃不开平淡,但是在时间消磨生命的过程中,爱可以持久且沸腾。

浪漫和仪式必不可少。

这是他所认为的,爱一个人的信念。

当想起一切的时候,丁循还以为今年又要因为处理各种事情顾不上了。时间虽然紧巴巴的,但是还好,他来得及准备。

赵之珩急着要开会,随口应付道,“你自己上网查,玫瑰花,烛光晚餐,珠宝首饰什么的,全套安排。总不可能有女人对这些东西过敏吧?”

再说,丁循也不差这个钱。赵之珩又是公子哥,圈内的知名富少,现在被老爹扔在启光当副总历练。

上学那会儿就很铺张,有什么事都喜欢用钱解决,之后更是像只花孔雀,总是招来一波又一波的女人。

总结就是花心、有钱。在他看来,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要是有,那指定是钱不够。

不过这么多年了,丁循见和他一起登八卦新闻的女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见他正经谈一个女朋友。

“你这个建议…”丁循摇头否决,“还是算了。”

赵之珩冷笑,“怎么?跟人家结婚七年了,抠成了这个样儿?”

丁循皱眉,“抠?”

“不然呢?刚把音循卖了,狠赚了一大笔,虽然买你老婆原创的那本漫画版权要砸不少钱,但不至于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没有吧?”

赵之珩奉劝他一句,“男人,要懂得点浪漫,而浪漫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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