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三百年前的司危能在这种事上勤加练习, 显然自己也居功至伟,凤怀月只是稍微想象了一下当年盛况,就觉得十分震撼,白天赴宴喝得烂醉, 晚上还能如此荒淫无度, 到底还是年轻体力好,不像现在, 扛个米袋子多跑两步都要喘。
“无妨。”司危道, “往后我慢慢替你调养。”
这话说得没什么可信度, 毕竟就连瞻明仙主本人都还在疗伤。凤怀月坐起来,问他道:“两位仙尊说你灵力虚亏, 不像是枯骨凶妖所为,理应还受过别的大伤,那是什么伤,偶人吗?”
“现在倒是乖乖听起那些老头的话了。”司危弹了一下他的耳朵, “当初他们说你天资聪颖, 该早点回昆仑山闭关苦修时,怎么不见信?”
不仅不信, 还要撒丫子跑路, 躲在六合山里死活不肯出门,生怕会被抓走守护苍生。大美人自由散漫惯了, 三百年前就一丁点的规矩都受不住,三百年后亦然。凤怀月又问:“既然你已经灵力虚亏, 为何还要三不五时地将自己的灵焰送……等会儿, 小白呢?”
司危道:“在瑶光仙尊手中。”
凤怀月纳闷极了, 我的灵焰, 为什么会在瑶光仙尊手中?
事实是被司危随手扔过去的, 但他必不可能承认,免得又引来哨子精的新响声,于是面不改色敷衍曰,的确是你的,但你伤重时顾不上饲喂,我怕它会饿死,所以暂时交给了瑶光仙尊。
“灵火怎么会饿死?”
“饿瘦也不行。”
“……”
凤怀月被说服了,并且表扬司危心细如发。脑子不好用的人,可能就是这么好骗吧。司危觉得他这眨巴眼睛的模样甚是可爱,于是长臂一揽,又捞进怀里亲了一口,方才带着人回到彭府内宅。
余回正在院中坐着喝茶,并没有对两人红润过头的嘴唇提出任何疑问,可见当年也是实打实见过大世面的。凤怀月问:“方才出去的那拨人是谁?”
“大夫。”余回道,“都是看疑难杂症,奇门毒术的高手。”
司危皱眉:“谁中毒了?”
彭流正在整着衣衫,从内宅往外走。
“你二人这些天在疗伤。”余回随手一指彭流,“再加上他看起来也不像是马上就毒发身亡的样子,像是还能活一阵,这些事我便没有差人传入静室。是那只鬼煞所为。”
凤怀月瞪大眼睛:“什么鬼煞,溟沉?”
余回点头,将彭循被绑架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捡重点说了一遍,又道:“也不知那蓝幽幽的究竟是什么玩意,看着瘆人,却又不痛不痒。”
凤怀月解开彭循的衣襟,检查后发现伤口已经差不多长好了,但在愈合新生的皮肤下,那些泛光的蓝色却仍未消退,看着的确诡异万分,不过也只是看着诡异。他解释道:“这不是毒,是蓝翅花,在杨家庄里,每到夏天,就会开出许多这样的花。”
溟沉便用这些花的花粉与花浆,将他自己的指甲彻底炼成了蓝色。鬼煞一族伤人的利器,除了吞噬万物那张嘴,便是锋利堪比刀刃的爪尖。凤怀月道:“杨家庄远离尘嚣,可走街串巷的货郎们也会带着外头的故事进来,那一阵常有鬼煞伤人的传闻,我虽然常去听热闹,但并不觉得惨案与溟沉有关,他却自己别扭。”
于是干脆彻底炼蓝了指甲,这样往后若再伤人,就会留下幽蓝色的伤痕,特征明显得很。凤怀月看了一眼众人,又道:“他在杨家庄时,确实也并未伤过人。”
司危冷冷瞥他:“你不算是人?”
凤怀月尚没来得及知道自己灵骨与失忆之事,还在辩解:“又没伤我。”
司危:“哼。”
凤怀月:“哼什么哼!”
余回专业出来打圆场,行了,反正事情就是这么一件事情,没毒最好。那现在还有另一个问题,那只鬼煞到底是从哪儿来的高深修为?
这个问题,凤怀月就不知道了。他在杨家庄里躺了三百年,对溟沉的修为毫无概念,也想不起细问,只知道八成不低,但再不低,高到能与越山仙主平分秋色,也着实是夸张了些。司危道:“哪里来的,抓来审了便知,人呢?”
“跑了,应当是要回阴海都。”余回道,“他可不是普通鬼煞,据循儿说,商成海对他毕恭毕敬,口称‘小都主’。”
凤怀月再度震惊:“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司危不满,屈指敲他的头,“还是说你在这三百年间,和他推心置腹无话不谈,将别人祖宗十八辈都打听了个清楚?”
凤怀月:“……”
他确实没问,因为聊天嘛,总得聊些高兴的东西,而鬼煞一族除了杀人就是吃人的往事,显然是与“高兴”扯不上任何关系的。但小都主,他怎么可能是阴海都的都主?
余回问:“这三百年间,他去过阴海都吗?”
凤怀月哑然,还真去过,但两次都说是为了替自己寻药。
余回还想再问更多细节,凤怀月就说不上了,他也是直到现在才发觉,原来自己居然并不了解溟沉,即便两人朝夕相处三百年,但除去那些浑浑噩噩的时间,在剩下的绝大多数岁月里,都是自己在说话,而对方只负责听。
一个失忆的人,与一个寡言的人,聊三百年也好,或者是三千年,也不可能聊出哪怕一段有趣的往事。原来杨家庄之所以枯燥无聊,并不单单是因为与世隔绝,也因为陪着自己的人,他就很枯燥与无聊!
倘若那人换成司危呢?凤怀月脑子里不可控地冒出这个念头,他扭头瞄了一眼,就见对方也正在臭着脸看自己,有那么一点讨嫌,但又不是完全讨嫌。这么一个祖宗,放在杨家庄,凤怀月几乎已经可以预料到那将会是多么鸡飞狗跳。
司危问:“看什么?”
凤怀月错开视线,小气,不让看拉倒。
彭流立刻摆手:“你不看他,也别净看我,我受伤未愈,受不得再被迁怒找茬,还是继续说正事吧。”
何为正事,雪海山庄就是正事。那破地方古怪万分,幻象重重。彭流道:“这么多天审问下来,人人都说山庄主人夏仁每隔半年,就会醒来一个月,然后再继续回去长睡不醒,按照时间推算,现在理应还在睡,但具体睡在哪儿,却又没人能说清,仙督府几乎将整座山庄翻了一遍,也无所获。”
雪海山庄所做的营生,可谓血腥至极,成日里从各地贩卖少女,然后取血染丝,据说这种丝线经过特殊处理后,芳香无比,也鲜艳无比,所以在海外大受欢迎,价格简直炒上了天。宋问这次之所以会潜入山庄,也是因为在寻访美人的过程里,无意中发现了他们屠戮少女的蛛丝马迹。
凤怀月道:“用血染的东西,就算再技艺精巧,又能芬芳美丽到哪里去,无非是给买主的扭曲残忍找一个借口罢了,这回幸亏有宋小公子。”
“幸亏有他,所以我已经赏过了他,你就不必再见了。”余回提醒,“记没记住?”
凤怀月不解,为何不能见?当初我透过织梦蛛的网看那抓周小孩,粉粉白白,脑瓜子圆圆,一头炸毛可爱得很,正好奇他长大后变成了什么样,还想顺便给孩子包点压岁钱。
“变成了登徒子样。”余回道,“小时候就不肯好好念书,只跟在漂亮姑娘屁股后面跑,长大也未见有多大出息,反倒变本加厉,见了美人越发走不动道,这回也是专门为看你而来的鲁班城。”
凤怀月连连道:“不至于,不至于,我勉强也能算作他的长辈,哪有躲着小孩走的道理,该见还是要见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