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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极限了啊!

选完了要做的新衣服,薇薇安才和玛丽公主说起邀请信的事儿:“您提到的,一起去‘霍德兰城堡’的事儿……”

薇薇安才开了一个头儿,玛丽公主就抢先说道:“是的,‘霍德兰城堡’,这个季节的霍德兰城堡周边可以说是美极了!霍德兰亲王实在受不了美林堡一个冬天的无聊宴会了,一定要去霍德兰消遣,还邀请了一些朋友。”

“当然,他还叫上了我…我虽然知道他叫上我,只是不想让陛下只责备他一个人,但我其实也是愿意的。”

‘霍德兰亲王’就是和礼兰的王储,玛丽公主的大弟弟查理王子。在和礼兰王国,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是男性,会自动获得这一封号。当然,除了亲王封号,其实还有一个公爵头衔,不过公爵头衔对王室的男人不稀奇,几乎大家都有的东西,也就没什么人在乎了。

其实这次的事儿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玛丽公主邀请薇薇安一起出门玩儿而已。薇薇安大概打听了这次同行者的名单,确定没什么问题,也就答应了——说实话,一年到头呆在美林堡,只有夏天才能去度假,时间长了也是真的有种要发霉的感觉。

美林堡作为此时的大都会,各种娱乐算是丰富有趣的,但这个时代的娱乐水平,再怎么玩儿也不可能真的让薇薇安沉迷的。所以到最后,她还是会想出去走走…她甚至开始郑重其事地考虑起了出国旅游的事儿。

要知道她上辈子可是一个宅女啊!对旅游毫无兴趣,觉得旅游多数情况下就是换了一个地方折腾人…可想而知,她现在是真的无聊的厉害了。

决定要出去玩儿之后,就得做一些准备工作了。薇薇安首先对奥斯汀夫妇报备了这件事,对此奥斯汀夫妇没什么可反对的——虽说,年轻的姑娘在没有长辈监护或者兄弟陪同的情况下出远门,这在上流社会有些出格了,但凡是要看情况。

主持活动的人是王储霍德兰亲王,邀请薇薇安的是玛丽公主,她此行的身份是公主的女伴…这种情况,谁能说是‘没规矩’呢?在一个王室依旧是金字塔塔尖的社会里,王室就是一切礼仪规矩的最高解释!

“这倒是不错,总是呆在美林堡,其实对身体没好处…来来去去也都是老面孔。”奥斯汀夫人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看了看薇薇安,才继续说道:“霍德兰亲王的朋友,嗳……”

薇薇安假装听不懂奥斯汀夫人的面试,只是让女管家费舍尔女士包办行李的准备工作。费舍尔女士怀着极高的热情去办这件事,简直比平常奥斯汀一家去乡间度假长住时,准备行李要更忙碌、更仔细。

这倒也没错,乡间度假固然住的时间更长,要准备更多东西。但那是度假,除了少数时候会有一些舞会、晚宴和拜访外,其他时候不过是不算正式的户外活动,又需要准备什么?

因为住的地方不缺各种日用,要带的东西里本来就只有衣服算是一个大项。连这个‘大项’也比较好搞定的话,就真的没什么事儿了!

这次就不同了,虽然也是度假,但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去做客的!而且主人还不是一般人,是这个国家未来的君主呢!可以想象,到时候聚在一起的,都是这个国家最体面、最奢侈的一群年轻人了。

在这群人中,薇薇安原本非常高的社会地位,就显得非常普通,甚至卑微了。男爵家的小姐什么的,这年头是真的不值钱啊——因为如今给一些有功的商人封爵,男爵都快被开除出贵族行列了。

相比之下,作为一位大富翁的女儿,这个身份还要更让人尊重。但奥斯汀先生也还不到百万富翁的程度…即使大家都知道,只要这样下去,奥斯汀先生成为百万富翁其实是迟早的事儿,可不是就不是啊!

为了让薇薇安不至于被人小瞧,更加用心的服装和首饰是非常有必要的。

倒不是什么奢侈带什么,什么贵用什么。真的那样做,反而更像是暴发户,得不到那群刁钻贵族的认可了。相比起‘昂贵’,更重要的是出众的品味、精细的手艺…这些不单单是钱的东西。

“晨服、散步服、拜访服、待客服、旅行服、打猎服、晚礼服…哦,小姐的网球服也要带上,或许会有户外打网球的时候,小姐喜欢那个。蠢货,那个是看戏穿的,不用带——不,这也说不准!说不定亲王殿下会在城堡里举行音乐会,或者开一场话剧。”

费舍尔女士一面念叨着,一面检查每一件带过去的服装,确保每一件衣服薇薇安都未在公开场合穿过,最好是全新的。另外,还要确认脆弱的蕾丝和网纱都完完整整,没有被刮破的。抽褶和折皱清晰可见,不需要再次熨烫。蝴蝶结、缎带、流苏等等装饰也都好好的,没有歪斜、脏污或者脱落的情况。

衣服确定好了,被小心翼翼地塞进精美的箱子里。而衣服只是装束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东西要经过费舍尔女士的检查呢!

她去看了鞋子和帽子,这是除了衣服外最主要的两项,这两样的种类要多,确保各种场合都不会缺少搭配。当然,更重要的是它们要完全符合如今美林堡的潮流——相比起衣服,这些占据附属地位的东西,其时尚轮回更快!

这倒也符合常理,毕竟即使是有钱人,日常服装上的开支也不是可有可无的了。除了最顶端的一小撮人,就连普通的上流社会成员可能都负担不起时尚一年一变,然后每年都要做很多符合潮流的新服饰。

加上这年头一种风格的传播需要时间,还要越过审美壁垒什么的…服装的时尚变迁相对就慢。

而服装的附属物,如帽子、鞋子什么的,相对便宜,而且审美壁垒没那么高。两个地方的人,是可能穿不同风格的‘民族服饰’,但觉得新式的帽子、鞋子好看,然后兴高采烈地换上的。

“今年冬季流行镶着流苏、装饰皮边的沙兰式帽子,插满羽毛的帽子已经让女士们厌烦了…还有装饰帽子的小饰品,装够了一盒子。”费舍尔指挥着女仆们行动,自己手上也不停。

“真搞不懂为什么又不流行羽毛帽子了,前几年多流行啊!大家拼命地往帽子上插各种珍稀的羽毛,越是稀罕的禽鸟的羽毛越好。还有一些羽毛,形状漂亮、浓密柔软,就是颜色不好,还会有商人给它们染色。小姐们戴着那样的帽子走出去,我看着倒有些像鲜亮的野鸡了!”

“流行就是这样的,一阵一阵儿的,或许过两年,大家又把羽毛帽子戴回来了。不过说实在的,羽毛帽子确实不太好戴,小姐就说过,羽毛帽子太‘气派’了,得配上敞篷马车,才显得不像是戏里的人物,可是人哪能时时刻刻都在敞篷马车上兜风呢?”

“嗳!这话说的对极了!说来也怪,戴帽子、拿手绢、摇扇子这类事儿,看起来简简单单,可里头实在有一门大学问!有的女人做来要么显得矫揉造作、惺惺作态,要么就是太过放肆,不是正经人家的女人。”

“再不然呢,拘谨过头了,仿佛是橱窗里展示着服装的木头人偶,板板正正——要真是一个木头人偶,那倒是没什么好笑的,可偏偏不是,就有些难看了!”

“多少女人怎么做都做不好的事儿,有的人随着心意来,毫不费力就是最好的,让人再挑不出一点儿毛病来!”

“小姐就是这样的,真不知道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诀窍…我真愿意向小姐换这些秘诀。”

“这你可白想啦!据我见过的好些女士,这事儿靠天赋比较多。后天勤奋学习当然也有用,但那需要从小苦学,长大了才会自然轻巧。一些大家闺秀就是这样的,她们的技巧简直就是她们母亲传授的。像你到了这个年纪,就没有那样的机会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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