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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言,可能就是魔鬼的语言。”讲魔鬼的语言就是堕落者,一样要上火刑架。

“……行吧,我不说了。”陆希悻悻闭嘴,走向镇子外面。

从贫民区出去不远,就是黑莓镇的田地。现在时已秋初,有些田地里的作物已经收割完毕,只留下一些短茎,另外一些作物则正要收割,有不少人在田间忙碌。陆希远远地看了看,觉得像是麦子,而且仿佛长势很不错的样子。

“是小麦和燕麦,还有一些豆子。”光球的“视力”可比她好多了,还自动附加解释,“黑莓镇有正式牧师祈福,每年的收成都不错。”

“祈福?”陆希还以为自己听错,看看田间已经有人在警惕地看她,连忙走开,一边在脑海里发问,“你是说庄稼的收成好是因为有牧师祈福?”毛线玩艺儿?地难道是牧师种的吗?

光球解释:“是神术。祈福神术用于田地,才可以让作物更好地生长,否则土地就会贫瘠甚至无法耕种。正式牧师才可以施展这种等级的神术,等级越高能力就越强。白都的大教堂就有红衣主教主持,每年的作物收成都比别的城更好。圣城有教廷在,甚至是四季如春,永远都风调雨顺的。”

陆希听得目瞪口呆。能到调节天气的程度,这神术确实很可以了。可是种地不靠农夫靠牧师,怎么都觉得不对劲:“一位牧师能管多少田地?能除草吗?能杀虫吗?”看这些人也还忙个没完,并不像省事的样子啊。

光球直晃:“这些当然不管,牧师只管在每天春季耕种之前进行祈福。”之后除虫除草那些苦活累活就都是农夫的事儿了。

“这能有多大用处……”陆希忍不住嘀咕。

“用处很大呀。”光球认真地回答,“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如果没有牧师祈福,田地就会贫瘠,或者有干旱甚至虫灾。”

说到虫灾,陆希就忽然想起了原身住过的那个农庄,正是因为遭了蝗灾才变成白地,逼 得她们出外逃难的。当时大家都纷纷说,那是因为本地的领主不够虔诚,所以才惹来了灾祸。

“看来你真的是不大明白……”她对光球叹了口气。田地贫瘠是因为只种地不施肥,蝗灾更跟敬不敬神灵无关,但是这些现在说了也没什么用,她还是先填饱肚子吧。今天早晨她只吃了点在水里泡过的黑面包,这点东西可顶不了一天。

走过田地,前面就是通往树林的小路,路口处有个关卡,专门用来检查有没有人私自捕猎的。因为陆希来的时间太晚,挖野菜的人们早就进了林子,关卡上只剩下两个护卫带着一条狗。

这可不是一条普通的狗。陆希在原主的记忆里翻出来一点知识:这条看起来像藏獒的黑狗名叫獠犬,是一种低级魔兽,其嗅觉超凡。别说你在身上私藏猎物,就算只是沾了根兔子毛它都能发现!

听说以前也有进山林的人偷拾鸟蛋的。鸟蛋可以当场吃掉,这样关卡就不会发现。后来伯斯男爵就弄来了这条獠犬,第一天就抓住了一个偷吃过鸟蛋的小男孩并咬了个半死。然后,小男孩的全家都被送去挖矿了。

伯斯男爵对此十分满意,并且仁慈地准许妇孺老幼继续进林子里挖野菜。当然,那之后就再没有一个人敢违背禁猎令,哪怕再饥饿的孩子也不敢了。

眼看着靠近关卡,陆希不由得也有点腿软起来。倒不是她怕狗,可是这条獠犬在原主的心里留下的印象太过可怕,不免会影响到她。而且——陆希现在对自己的处境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像她这样的流民是真的可以随便死的,就比如说现在,哪怕她没有犯任何错误,如果这条狗看她不顺眼把她咬死,也不会有人来救她,更不会处理这条狗!

因为这狗是领主的私产,而她不是。

人不如狗,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好在这条狗似乎训练得不错,虽然看着她的时候表情并不友善,但却没什么动作,倒是两个卫兵在陆希背后议论起来:“听说去了好几天黑松林,居然没死吗?”

“运气好吧。流民就像老鼠,太能活了。不过应该也没捞到什么东西,这不是又回来了。”

“松露菌哪儿那么好找的。其实她还不如去行乐院呢,长得还不错。我听说有些人对这种堕落血统特别有兴趣。”

“别说,以前还没注意呢,是长得不错,能值几十个铜币吧……”

陆希紧走两步,把关卡抛在身后。这两个人议论起来肆无忌惮,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压低。这会儿陆希恨不得自己没有原主的记忆,直接听不懂这些话就好了。

不过——陆希轻轻地叹了口气,为了露西。这个女孩,被自己以为是亲生母亲的养母抛弃之后,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刚才那两个龌龊的守卫,才是唯一谈论过她死亡的人。

至于她的亲生父母,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们的女儿已经死了——等下,陆希忽然发现露西的记忆真的丢失了不少,就连她的养母离开她之前的那一段记忆也极其模糊,只记得养母说她是个私生女,但具体她的生父生母是谁,却忘记了!

把亲爹亲妈的事儿忘记了?陆希有点疑惑。

按理说被揭穿身世的秘密然后被抛弃,如此剧变应该印象极其深刻才对,可是在露西的记忆里,就连养母当时说话的画面都没有,仿佛这一块儿记忆整个被切除了似的。难道说因为她的亲生父母也抛弃了她,所以小姑娘受伤太重,大脑启动自我保护机制,把这一段记忆打包丢掉了?

又或者,其实养母也不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所以没有讲?

陆希极力思索,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当时蝗灾之后,其实她们还可以留在农庄的——要不说露西这个小姑娘还是很努力的,她既不懒惰也不愚笨,至少厨房和田地里的活儿她都能做,甚至在农庄的时候她还向当地领主的管事家的小儿子学了一点文字。这在圣光大陆的平民里可是非常难得的了!

所以当时她其实可以去领主那里做个女仆的,那位管事家的小儿子对她的美色还挺欣赏的,并且那个地方对双黑没那么排斥。

但是养母一力坚持要出来逃难,而且逃难的方向跟大部队也不一样,不是去最近的地方,而是来了黑莓镇。虽然黑莓镇确实收成好,但总觉得养母似乎是有目标的。

可是后来她又干脆利落地抛弃了露西,跟着一个小商人走了,总不能说她的目标就是这个小商人?要找饭票的话,也未必非要来黑莓镇吧?

陆希越想越没个头绪,该不会遇上狗血剧情,养母突然发现她的亲生父母惹上了什么大祸,所以果断跟她脱离关系?

“我说,你们不会这么雪上加霜吧?”她问光球,“我已经够惨的了。”

光球支支吾吾:“我,我不知道……”

算了,就算真的狗血袭来,她还能抛掉这个身份不成?来都来了,凑合过吧,还能离咋滴?

来都来了(四)、这是露西的感情

黑莓镇外的这片树林依傍一座小山,面积还挺大的,走进树林不久,陆希就看见有几个老妇人在一片向阳的坡地上挖掘,却特意绕开了。

“那边一定有野菜和浆果。”光球光球提醒她。

“但是那边人也多,等我过去大概也剩不下什么了。再说她们讨厌我,不会让我过去的。”陆希循着记忆中的方向走了一会儿,终于听见了水声,“到了!”

这是穿过树林的一条小河,不过没人往这边来。河里有鱼,河边也会有野兽来喝水,但这都不让猎捕啊,那还过来干什么?尤其这一段地势低洼,树林又茂密,过于阴湿的地方连野菜和浆果都不爱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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