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好的办法。如果这十把燧发枪充分利用起来——他已经有了度过开阔地,夺回边陲镇的计划了。
说起来,之前他还忧虑进了边陲镇怎么办,总不能在镇子里乱丢□□,炸死魔兽的同时不也把房子和街道炸得一塌糊涂了吗?这下有了燧发枪就好办了。再把城墙修起来……
“嗯——”这也是陆希要说的第二个问题,“其实我的意思是不必太过着急,可以等魔兽潮退去,我想修一道更结实的城墙。”
“可是魔兽潮要到风月结束后才会退走。”丹尼尔皱眉,“那时候就该准备春种了。”
修一道城墙可是费时费力。如果想修更结实的,势必需要很多大石,光是采石和打磨就十分麻烦。而且今年魔兽入侵了边陲镇,回去之后还要先维修房屋,事情比往年更多,哪儿有时间新修城墙呢?
陆希笑了起来:“这个别担心,这城墙修的时间不会太长,而且今年有了新农具,春种也能省时省力,会有足够的人手来修墙的。比起这个,我想问问,咱们能不能抓一些雪雀来自己养?”要持续供应肥皂工坊,得有稳定的油脂来源啊。雪雀好,雪雀妙,所以养雪雀一定呱呱叫啊!
风雪之月(九)、这把枪将是他一生的事业
黑皮是个猎人。他家祖祖辈辈都是猎人, 在边陲镇猎猎普通野兽过日子。
边陲镇紧靠黑云山,野兽众多,但能给普通人做猎物的却少。黑皮纵然有一手好箭术, 那日子也是冒着险过的, 毕竟若是运气不好,进山遇到了危险的魔兽, 那也就别想再出来了。
每年冬天的魔兽潮, 黑皮都会被征用去城墙上对付魔兽。这活儿当然是很危险的,但一日三餐都管饱,还发一套厚衣服。因为他箭术最好,一个冬天下来能挣十五枚银币,顶得上普通猎户一年的猎获了。
有这十五枚银币的补贴,黑皮家的日子在本地要算很不错的, 甚至还找到了未婚妻, 准备明年夏天就去请求领主允准结婚。
可是今年的魔兽潮来得太汹涌, 两只变异地行龙冲破城墙,黑皮的一只脚也被幻影狼咬掉了。
虽然有苦行主教坐镇, 但黑皮那只脚已经进了幻影狼的肚子, 没法找回来接上, 所以黑皮最终还是成了个残废。
整个边陲镇人退到柳河镇的第六天,黑皮的未婚妻就哭着来找他,说是她的父母让她跟柳河镇一个矿工结婚。
黑皮没说什么。柳河镇的矿工以前是个好营生, 后来矿里不出好水晶,矿工就被人人嫌弃。现在新来的伯爵小姐说是矿里挖出来的那种废矿——叫什么石英砂的也有用处, 于是矿工又吃香起来了。
比起一个残废, 矿工显然是个好选择。就黑皮这个样子, 以后既没法当猎人, 也不可能再被征用,还不知道要怎么糊口,未婚妻的父母变卦,那也是情理之中。
何况,都还没有经过领主大人允准的婚事,那根本都是不算数的,谁都可以反悔。
可是未婚妻并不想反悔,她想要黑皮跟她一起去见领主大人,只要领主大人允准,那她的父母也不能反对。
但是黑皮摇了摇头。他已经是残废了,以后自己都养不活,难道还要拖累未婚妻吗?为什么不让她嫁一个能养家的男人,吃饱穿暖地过日子呢?
未婚妻哭着走了,而黑皮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腿发呆——现在他的一条腿像根棍子一样,该长脚的地方光秃秃的,虽然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但他时常还会觉得那里疼,就好像那只脚还长在他身上似的。
“黑皮!”一名骑士忽然在门口喊了一声,“丹尼尔队长叫你去呢。”
“啊?”黑皮愣了一下。丹尼尔大人叫他?叫他一个残废做什么呢?
等黑皮架着拐杖赶过去,迎面是一队骑士们嫉妒的目光。
嫉妒?黑皮感觉自己可能是疯了,骑士大人们怎么会嫉妒他?
不过没一会儿,他就知道自己大概是并没错了。
“大人,这个是……”黑皮眼看着丹尼尔大人用那个新的武器击倒了三百米以外的一头黑野猪——他都没看清楚武器里发射的是什么东西,只听见呯的一声,然后那头黑野猪的脑袋就开了花。
脑袋开了花!黑野猪那身弓箭都射不透的皮毛竟像是柔软的野兔皮一样,直接就被打了个洞!
天啊,这是什么新的神术弓箭吗?但是他也没看见有箭啊。
之后他就分到了一把新武器,跟丹尼尔大人的“□□”长得不太一样,但是十分相似,看得出来属于同一类。大人告诉他们,这个叫做燧发枪。
是的,是“他们”。在场的除了骑士们之外还有十几个人,不是平民就是奴隶,黑皮对他们都挺熟悉,因为都是经常在城墙上一起抵御魔兽的,其中有两个还跟他一样是猎人。
“你们将跟骑士们一起训练,选出用枪最好的十个人。”丹尼尔大人对他们宣布,“以后,你们将组成□□队。”
黑皮简直惊呆了——他们,一群平民和奴隶,能跟骑士们一起训练?而且还要从他们当中选出最好的十个人?这是让平民和奴隶们跟骑士竞争?他,他们配吗?骑士大人们都是得赐神恩之人,他们怎么能比得上呢?
但是等他亲手扣动燧发枪的扳机之后,他就明白了——这种武器,居然不需要神恩也能使用的!
“看见这个缺口了吗?”丹尼尔大人指点着他,“这个是准星。缺口、准星、目标,三点一线……”
“为什么呢?”黑皮下意识地问。
他身边的一个平民为他的话倒抽了一口气——骑士大人怎么说,听着就是了,居然还敢质疑吗?
可是丹尼尔大人并没有生气,反而夸奖了黑皮:“问得很好。你箭术很好,那么你平常射箭,是怎么瞄准的呢?”
于是黑皮从丹尼尔大人那里听到了“抛物线”、“射速”之类完全陌生的词汇,但等他搞明白之后,他又觉得这些词汇十分熟悉,因为他之前在射箭的时候,早就跟它们熟悉了呀。
想明白之后,黑皮蓦然就觉得手里这把燧发枪亲切了起来,简直就如同他用了十几年的弓箭一样熟悉——火药即是弓弦,子弹便是箭矢,没差呀!
更妙的是,燧发枪能射出至少一百五十步,是他的弓箭射程的两倍,而且在弹仓里装满了子弹的时候,还省去了搭箭上弦的时间,即使他是个残废,停留在某个地方不动,也能射杀魔兽!
黑皮简直爱死了这把燧发枪,如果不是因为在训练之后枪支要收上去,他简直都想抱着枪睡觉了。不过他有信心,这把枪早晚是他的,他一定能在竞争中胜过其他人,甚至胜过那些骑士们!
果然,训练了十几天之后,黑皮他们进行了第一次“实战”——诱杀双头鹰。
这些东西真的太讨厌了,仗着能飞,总是从防守不到的地方发起偷袭。那两个脑袋上都长着坚硬锋利的长喙,一口就能把人的脑袋啄穿,黑皮的一个朋友就是被双头鹰杀死的。
而且自从上次被□□埋伏过之后,剩下的四只双头鹰更疯狂了,逮着机会就要吃人,即使在屏障之内,都时常能听到它们尾羽发出的那种令人烦躁的响哨声。
黑皮躺在一辆板车上,身上盖着兽皮被子,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一个初级骑士穿着身普通的麻布衣服,推着这辆板车。
这样的车还有好几辆,上头或者堆着些粮食,或者堆着些破烂衣服之类,拖拖拉拉倒也成了一个车队。
当然,车队前后也各有几名骑士骑着马领路,都是握刀执剑,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