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定不能射失啊。黑皮默默地想,瞄准了冲在最前面的那头黑野猪。
墙头的民兵们眼看着两头黑野猪一前一后地栽倒,不约而同地都松了口气——这么大的家伙,气势惊人地冲过来,确实给人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当然,如果比起后面那三头庞然大物来,可能还差点。
但是他们现在顾不上看后面的地行龙,因为冲在前面的兽群已经到了城墙下面了。
普通野猪照样在城墙下面打转,还是灰风狼跃起攻击,其中还夹杂了几头金眼豹——这种魔兽倒没有风系能力,但它们会爬墙,而且金系能力让它们的爪子格外尖锐有力,八米高的城墙,也不过就是它们扒着墙面蹿上两下而已。
不过民兵们也比昨天更严整了些,尤其是人数多了一倍,一排长矛出击,灰风狼被逼退大半,金眼豹也讨不了好,当即就有两头站不稳脚跟,只能又跳了下去另换地方攻击。
一只漏网的灰风狼躲过两根长矛,三只脚爪已经落在墙头,刚要发力起跳,一颗子弹就击中了脑门,打得它往后一仰又摔了下去。
陆希右手握枪,左手托着手腕充当支撑,转手又对着一只跃过民兵头顶的灰风狼开了一枪。城墙上就这么点儿地方,只要她不慌,根本不可能射失。这只灰风狼刚跳到半空,肚皮上就被一枪崩开一道口子,鲜血哗地浇了下方的民兵一身。
射击位上的丹尼尔:“……”他不知道该高喊一声伯爵小姐威武,还是该大骂跟着她的海因里希,居然到现在还不知道赶紧把她弄下去,居然真就让她在城墙上对付起魔兽来了!
新的变异(一)、是狮鹫!
然而海因里希并没有让陆希下城墙的意思。
不但没让陆希下城墙, 他自己还拿了把刀,守在了陆希身边,对丹尼尔的喊叫置若罔闻——退什么退, 这个时候站在民兵们身后, 一战就能赢得所有人的尊重,退了, 就等于宣告了自己的胆怯, 哪怕所有人都觉得她退却是应该的,但所有人也都会在潜意识里认定,新领主不能与他们并肩战斗。
再说了,有他在,这样的冲击还伤不到她。
不过考虑到陆希可能会胆怯,海因里希还是抓紧时间回头说了一句:“别担心, 如果有危险我会带你走。”实在不行, 他不是还有翅膀吗?
“我不担心。”陆希真不是傻大胆, 当然也是因为有海因里希在,她才会站在城墙上不退, 否则万一遇险, 岂不是给大家伙添乱?
再说,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其实也并没有严重到一定要她先撤的程度。甚至城墙上的一部分混乱还是因为民兵们缺乏经验引发的,基本都是有惊无险, 到现在也只有两人受了轻伤,到一边酒精消毒之后略一包扎, 又可以上阵再战了。
究其原因, 这道八米高的城墙和前方的水泥锥阵真的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再怎么善于攀爬腾跃的魔兽, 除非本身就像灰风狼一样属于风系, 否则根本不可能一下子就跳上城头,只要中途需要借力,就给了射击队攻击的机会,而哪怕射不中要害,打伤也能严重削弱魔兽的战斗力,因为一部分射击手配备的是达姆弹。
达姆弹,在陆希那个世界已经被禁用了,因为这种子弹在体内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
这种子弹的弹头没有完全包裹,而是露出铅心,因为铅的柔软,在进入人体之后就会破裂,从而扩大创面,造成严重伤害。
达姆弹的穿透性差,但只要能穿透皮肤进入身体内部,就能炸出弹丸截面积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创口,因此又得名“开-花-弹”。
这东西用来打人实在太过残忍,但是对付魔兽,那就非常合适了!燧发枪的射程也就那么点儿,再加上射击移动目标会更困难,所以即使是对射击队来说,真正能保证他们“百发百中”的有效距离也就是五十米左右,对于快速的魔兽来,也不过就是几扑的距离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贯穿性强的子弹作用并不大,除非是能一举击中致命点,反而是能够大幅削弱魔兽攻击力的达姆弹最为有用,只要击中躯干,铅头子弹就能在体内翻搅出偌大的血洞,即使是青犀这种膀大腰圆的耐艹型魔兽都得失去战斗力。
所以一头金眼豹才跳到城墙上,正要加力冲上城头,一枚子弹就从侧面钻进了它的腹部,这一瞬间,金眼豹的侧腹皮毛甚至出现了明显的波动,子弹穿透它坚韧的皮似乎有些困难,速度也慢了下来,然而一旦钻进皮下,四面炸裂的铅头在瞬间就绞碎了它的半边内脏,这头体长超过两米的成年三级魔兽连一声吼叫都没发出来,就像个面口袋一样摔落了下去,还顺便砸倒了两只刚扑腾到半空的雪雀。
看到城墙上并未因这波兽潮而混乱,丹尼尔才松了口气,将精力集中在了最后面的三头地行龙身上。
一眼看过去,他就确定这三头地行龙里有一头是变异的——今年地行龙刚刚出现就有了变异的,这不是个好兆头啊。
心里这么想着,丹尼尔伏下身,握紧了手中的枪。在他眼中,前方的视野充满了运动着的线条,其中有一条稳定地连接着他的枪口与地行龙两眼之间,但他毫不犹豫地把枪口继续放低,主动断开了那条线——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子弹很难穿透地行龙额头上的硬皮,而如果仅仅是击中,并不能保证击毙地行龙。
一条新的线从枪口延伸出去,落在了地行龙前方的地面上,当这条线的末端落在某一处时,新的线条从地面上四射开来,细而密的线条像一团云一般,然后丹尼尔扣动了扳机。
在水泥锥带的前方,是地雷带。但那里埋设的地雷已经不是去年的连环触发型,刚才那么一群野兽从上头狂奔过去也毫无动静——这些新地雷的触发,需要一颗子弹。
钢芯子弹准确地沿着那条线,击中了露在地面上的,只有拇指大小的□□,顿时轰地一声巨响,虚幻的线条云朵蓦然由虚而实,刚刚奔跑到那个位置的变异地行龙被掀得歪向一边,腹部破开一个大洞,四脚抽搐地倒了下去。
这头变异地行龙倒下得这么干脆利落,让丹尼尔也不由得吸了口气。地雷是他和金羽一起去埋下的,大小比起当初的□□地雷要小得多,虽然金羽告诉他这种“硝-化-甘油”的威力比黑-火-药要大得多,但没有亲眼看见,他总是不太敢相信。
所以他才在这么远的距离就出手,为的就是假如一颗地雷干不掉这头变异地行龙,他还有时间再引爆一颗。只是没想到,金羽竟然丝毫都没有夸大,这种新地雷真的威力大胜旧地雷!
这样,即使是遇上千头青犀的狂冲都不必害怕了。丹尼尔愉快地一边想,一边将枪口对准了另一头普通地行龙。
新地雷据说生产起来十分不易,而且埋设也需要时间,兽潮期间不一定有机会出去补充,所以用一颗少一颗,他还是省着点儿。这把新枪的射击距离更远,意味着子弹的速度和冲击力更强,他可以等这两头普通地行龙走近一些,射击它们的眼睛。
如果是在晋级之前,丹尼尔还不敢这么冒险,因为一千米的距离,对狂冲起来的地行龙而言也不过是几个呼吸就能跑完,假如他一枪不中,地行龙撞上城墙,难免对城墙造成伤害,这可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这城墙建起来可不容易,如果损坏了再修缮,终究会降低它的强度。
但是现在,从瞄准器里看出去,那些流动的线条清晰可见,而在这些细微的线条之中,有一条格外明亮。当这条从枪口延伸出去的线条末端落在地行龙右眼上的时候,丹尼尔的手指动了一下。
顶在他肩膀上的枪托几乎没有任何晃动,保证了子弹是完全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