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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节

 

蚕沙就是蚕的粪便,这东西每天都会清理扔出去,对养蚕户来说,没什么大作用。

孔绣娘自然是应下来,当夜就收拾东西去了曹家的三进院子。

程弯弯家里空出来一个房间,正好可以安排魏家姐妹二人住,程放也跟这姐妹二人挤一挤,魏小海则和吴小锤挤一个房间,两个都是半大的男孩子,也没什么不方便。

忙完后,程弯弯掐指算了算时间,再等十多天,就要给二狗办婚事了,这时间过得可真快。

好在家具什么的都已经打好了,等挑个时间将新婚家具都搬进来,屋子好好装饰一番,便也差不多了。

最关键的是,还得送请柬,村子里的人肯定都要请,还要请哪些人,需要好好琢磨一下。qqxδnew

睡前一个时辰,程弯弯就一直在思索这件事。

一大早,她就被窗外练武的声音惊醒了,她看了一眼天色,还是黎明,天都没亮,三牛和四蛋两个家伙就在院子里打树桩,砰砰直响,

程弯弯翻了个身,继续睡。

再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了,她竟然听到了程昭的声音。

她忙拢了一下头发,披上衣服走出去,看到程昭坐在院子里和四蛋说话,两人在聊学习上的事情。

看到程弯弯出来,程昭立即起身:“今日程家摆宴席,我特意接二姑和几位表弟过去吃酒,刚刚去了一趟老师那里,老师有些着凉,便不去了。”

他还邀请了里正叔,赵老太太和赵老头子,不过这三人都婉拒了。

他其实挺害怕二姑也婉拒,声音里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大山要在家里照顾田里的事儿,二狗去了酒楼,三牛也有事儿,就我和四蛋去吃酒吧。”程弯弯拉着四蛋进屋,“我从湖州给你买了一套新衣裳带回来,你就穿这套去程家,小手小脸也洗一洗,我也得换身衣裳。”

好歹现在是七品孺人,去参加宴席,不能太寒酸。

关键是,程家那伙人,个个尖酸刻薄,欺软怕硬,她要是打扮太普通了,那些人少不得上前说些风凉话。

为了吃一顿安宁的宴席,她不介意打扮的风光一些。

程弯弯穿的是在湖州买的衣裳,里外有三层,绸布制成,衣领袖子裙摆都绣了暗纹,一走路,暗纹浮动,很是气派。

她还拿了一个盒子,这是吃酒的随礼,三斤米,十个鸡蛋,再加一块布,就是普通规格。

她愿意对程昭好,是因为程昭值得,程家那些人,不值得她送大礼。

程家的酒宴

程弯弯喊了魏小海赶车。

这孩子虽然只有十岁,但早早就在湖州城谋生,赶车什么的也不在话下。

村道修好之后,马车也很平稳,不过到了程家村附近,道路就变得逼仄起来,马车的速度也变得慢下来,慢悠悠驶向程家村。

今天的程家十分热闹,院子里修整了一番,屋檐下系着大红绸布,堂屋里点了香,桌子上放着鸡鸭鱼肉供奉祖先,后院里一堆妇人在洗菜备菜切菜,说笑声不绝于耳。

“哟,这不是三爷家的二闺女回来了吗?”

程老头子在这一辈排行第三,村里人都叫他三爷,叫程老太太三奶奶。

“弯弯好长时间都没回来了,这猛地一瞧,都有些不认识了。”

“这一身穿的可真气派,一点都不像是村里人,对了,弯弯似乎是成了个啥孺人吧。”

“对,七品孺人,和县令大人的官儿一样大,三爷三奶奶可真有福气,家里出了个孺人,又出了个秀才。”

程老太太在屋子里忙,听到声音走了出来。

她站在门口,看到从马车上下来的程弯弯,一身绸布衣衫,头发高高挽起,发间插着碧玉簪子,四蛋那孩子,以前脏兮兮黑乎乎,此时穿着一身月白色的长衫,看起来很文气,这母子二人出现在这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程老太太这是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二闺女,真的是飞出去了。

“来了。”程老太太扯了扯唇角,“饭菜还没好,先坐吧,小草,给你二姑端一条凳子出来。”

程小草今年也有五岁了,年纪虽小,但在家里也是各种杂事儿都要做,闻言,立即端着长凳出来,放在了程弯弯面前。

她歪头看着程弯弯,含着手指道:“你真的是我二姑吗,我二姑好像没这么年轻。”

以前二姑经常来程家,她印象中的二姑好像不是长这样。

程弯弯一下子就笑了,这是夸她年轻呢,来这个年代久了,孩子孙子也都有了,总是觉得自己年纪大。

被人夸年轻,心情顿时美妙起来。

她在袖子里摸了摸,实际上是在商城里买了一包冰糖点心:“拿去跟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分了吧。”

一看到吃的,程小草的眼睛就亮起来,大声道:“谢谢二姑!”

说完,拿心滋溜一下就跑掉了。

边上一群忙碌的妇人朝程弯弯围过来。

“弯弯啊,听人说你在大河村开了一个作坊,还招人不?”

“我家男人力气大,人呢也老实,以后招人能不能让我男人去试一下。”

“我儿子也有一把大力气,绝对不是那种偷奸耍滑的人,他小时候弯弯你还抱过呢。”

一群妇人过来推荐自己家的人。

程弯弯倒也没拒绝,她即将修建甘油作坊,确实得招一批工人,只要愿意卖力气,且踏实肯干的人,她来者不拒。

“行呀。”她笑着点头,“过几天去大河村,只要真的如大家所说,我就留下。但是丑话说在前头,我这人眼底容不得沙子,要是想去我那里混日子,趁早收了这个心,免得到时候大家闹得难看。”

她这话,程家村的人丝毫不怀疑。

这半年多来,她从未再回程家村,村里人都知道,这二闺女和程三爷家里闹翻了。

自家亲人都能闹翻,更遑论他们这些同村人?

众人看她的眼神愈发小心翼翼起来。

程弯弯随意看着院子,突然在屋顶上看到了一株植物。

这农村的屋顶上是抹了黄泥的,还有许多干草,很适合一些植物生长,这株植物,她认了出来,是芦荟。

她之前还在琢磨用什么植物当护肤品主原料呢,古代的美容植物也挺多的,比如芍药、杏仁、益母草、麝香……但这些东西价格都不便宜,她既然想做平民产品,那就得在源头上控制成本,而芦荟,算是比较便宜的东西了。

她在原主的记忆中找到了芦荟的身影,程家村的后山上,似乎有很多这东西,都是野生野长起来的,大家都知道手指受伤后,涂一点芦荟的汁液就能止血,因此家家户户都会挖一点芦荟在家里院子里种着。

她开口道:“三四月的时候,芦荟正好开花,山上应该有不少吧。”

程二嫂搭腔道:“去年不是干旱么,这东西却越长越多,山壁上到处都是,这会儿确实是开花了,去山上挖野菜的时候,远远看去,还挺好看的。”

程弯弯知道,芦荟有很强的抗旱能力,拔出来后放在一边,几个月不管都不会死。

她顿了顿开口:“我打算收一批山里的芦荟,连根一起收,有多少要多少,三文钱一株。”

她家的田地多,那两百亩拿来种棉花的地并没有种完,还剩几十亩,正好可以用来种植芦荟,长期种植,不会造成原材料断供。

“啥?”

“收芦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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